“各位同志,本人市局治安大隊葉輕羅。奉上級命令,前來處理這起犯罪事件。
最後開槍的人是誰?站出來!”
葉輕羅首先行了一個標準的軍禮,動作乾脆利落。
看得出,她也應該是軍人出身,然後軍轉警!
“大伯,爸,你們救我啊?我不想落在這個女瘋子手裡,我不少兄弟都被她修理過。”
劉強哭喪著臉,往後躲。
對面的葉輕羅聽得,眉頭直皺。
“你就是劉強吧?你竟然說我是女瘋子,這算是對警察,對我本人的一種侮辱和誹謗,這是對我的一種人身攻擊。
師傅,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葉輕羅回頭,問向身後的中年人。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公然侮辱警察,侮辱執法人員,罪加一等。”
她身後的中年男人,立馬說出了相關的條款。
“小張,還愣著幹什麼,把他銬起來。”
葉輕羅對著身後的年輕警察說道。
“是,隊長!”
年輕警察很聽話,立馬就解下了腰間的手銬。
“別,葉隊長,我這侄子剛才出言不慎,我們可以讓他向您道歉。
至於銬起來就不必了吧?
實不相瞞,我昨天還向令尊,葉主任彙報過工作呢。
對於葉家,我們劉家一向是極為尊重的。
這種小事就不必上綱上線了?”
劉光宗擋在了小張面前,開口說道。
“劉同志,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
我們抓他不單單是因為他剛才侮辱辱罵我,更重要的是他開槍傷人。
另外,這把槍是誰的?哪來的?
有沒有合法的手續?
如果沒有的話,這將構成非法持槍罪。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是我國基本的法律要求,你們應該懂的。”
葉輕羅再次開口,聲音冰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