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這玩意兒,不好消化。
池興月只吃了三個元宵,就吃不下了。
將碗往前一推,凌季恆秒懂,抬手將池興月碗裡的元宵舀到自己碗裡,又問老闆娘幫她加了點兒熱湯,就繼續吃飯了。
片刻後起身,帶著池興月繼續逛。
這裡也有猜燈謎的遊戲,池興月拉著凌季恆參與,給出去幾十個銅板,卻一個燈謎都猜不出來。
她認輸,求助地看向凌季恆。
男人笑著揉了揉池興月的頭,問她:“你喜歡哪個?”
池興月指著頭頂的小金魚:“這個,我要這個錦鯉燈!”
凌季恆點頭,示意老闆念謎面。
“草木生繁葉,打一字。”
凌季恆秒回:“世!”
池興月茫然,完全不曉得怎麼得出的答案。
凌季恆也沒解釋,笑著將小金魚拿給她。
池興月也不糾結,抬手戳戳小金魚的臉,跟老闆道過謝後,拉著凌季恆離開。
她能感覺到,周圍不少女孩子投過來羨慕眼光。
如果不是自己梳了個婦人髮髻,怕會有人覬覦凌季恆呢。
兩人溜溜達達,看見不少才子佳人相會。
不過到底是縣城,才子不如畫本子上說的那樣俊朗,佳人也沒電視劇裡那般窈窕。
就連衣服,都是比較普通的棉襖。顏色灰撲撲的,也不知道他們冷不冷。
忽然,西北方發出一聲巨響,池興月扭頭看去,一朵盛大的金色菊花盛開在天際。
所有人被這耀眼的光彩所吸引,不少小姑娘發出讚歎聲:“好美啊!”
池興月雖然也喜歡,可不得不承認,後世技術成熟後,煙花顏色絢爛,樣式五花八門,姿態萬千。
比大雍朝這單色菊花,可好看多了。
可惜她再也回不去了。
唉!
人在陷入巨大歡喜或悲傷的時候,很容易忽略身邊的動靜。
就比如說現在,街道突然出現了很多官兵,可人們竟然都沒察覺。
直到鑼鼓敲得震天響,大夥兒才從尚未燃盡的焰火中回神,看向聲音來源處。
只見黃縣令神色嚴肅地站在高臺上,他身旁,還跟著個身材纖弱,面色蒼白的男子,看起來有些娘裡娘氣的。
池興月納悶地瞅了眼,就收回目光。
在大雍朝,人不能太好奇,否則會害死自己和家人。
黃縣令輕咳一聲,讓街邊藝人停下吹拉彈唱。
然後喊了聲跪,就見一整個街道的男男女女,沒有任何猶豫地跪到地上。
池興月都驚呆了,卻還是隨大流跪了下去。
人嘛,識時務為俊傑,空談骨氣,只能喪命。
凌季恆雖然不喜歡這種感覺,卻也識時務。大氅蓋住膝蓋,他蹲著,沒跪。
零下三十幾度的夜裡,石板冰冷刺骨。池興月感覺一股寒氣從她膝蓋竄入身體,心都涼了半截。
扭頭看向凌季恆,才發現這丫的雞賊。
雖然旁邊許許多多人們跟自己一樣,實打實跪著,可她大氅蓋住了膝蓋以下部位啊,明明可以偷懶的。
剛想動一動,調整一下姿勢,就聽黃縣令身旁那個男人尖著聲音宣讀聖旨。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池興月聽不太懂文言文,不過還是從裡面提煉出了兩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