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底是什麼人呀,怎麼會有巡警追他?”丁秀曼好奇地回頭看了一眼,一邊朝明曦問道:“對了,他給你的,是什麼東西啊?你們認識?”
丁秀曼有無數個問題,但是明曦只用一句話就打發了她:“見過一次,他也是賣報紙的。”
聽見明曦這麼一說,丁秀曼就意味深長地看了看明曦,臉上露出了曖昧的笑容,以為那是情書之類的東西。
說起來,她們也有十五歲了。雖然法定結婚年齡是十六歲,但在這個時期,很多窮人家的女孩還沒滿十六歲就出嫁了。
只有有錢人家的名媛小姐,才能有資格和底氣,想什麼時候嫁人,就什麼時候嫁人。
這個時期受到了西方文化的衝擊浪潮,自由戀愛和男女平等成了許多人高喊的口號。
但是自由戀愛比男女平等更重要,很多人根本意識不到男女不平等,追求自由戀愛的人士更多。
大多數人只會為自己的利益去抗爭。
尤其是一些趕時髦的公子哥兒和名媛,自由戀愛才是跟他們利益相關的最高追求。以往都是講究門當戶對,講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講究家族和家族之間的聯姻。
所以他們可以為了爭取自由戀愛,不惜一切地抗爭。
人只有滿足了物質上的需求,才能有精力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
普通人連生存都需要拼盡全力,但是他們的最大痛苦,就是不能自由戀愛。
想念書就唸書,杯觥交錯的宴會,燈光閃耀的交際舞會,任何一樣都是普通人連想都想象不出來的場景。
貧窮的確是會限制人的想象,同樣,有錢也會限制人的想象。
比如丁秀曼就完全想象不出來明曦住的筒子樓是什麼樣子的。
明曦想了想說:“應該和你們家的廁所是差不多的。”
丁秀曼:……
丁秀曼是書香世家,家裡有獨棟的宅院,光是來來往往的就有三四個下人。
丁世賢約莫三四十歲,穿著黑色的褂子,帶著一副黑框眼鏡,一副教導主任的模樣,不苟言笑,非常時髦地用髮蠟把頭髮往後腦勺梳了過去。
“你就是秀曼的同學?坐吧,不用拘謹,就當自己家一樣。”丁世賢看著脾氣不太好,但為人卻意外地溫和。
丁家的富貴並沒有在明曦心裡升起什麼波瀾。
但是丁世賢卻忍不住多看了她兩眼,少女的衣服角已經脫線了,腳上的鞋子也是舊的,這些東西無一不在顯露著她在物質的貧瘠。
但是她卻一點兒也沒有對丁家的富貴產生豔羨。
丁世賢年少的時候也是走南闖北,出過國的海歸,見識過各種形形色色的人,但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麼小的女孩子,就能有如此沉穩的心態。
簡直像個大人一樣。
不,或許很多大人都還要不如他。丁世賢見過那些看見金錢就醜態畢出的人是什麼個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