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安找到了當時經手劉月出走案件的派出所民警小周。
題安和小周握手,說麻煩小周了。
小周說哪裡哪裡,能幫忙很高興。
題安問:“派出所為什麼介入劉月出走案件?是有人報警了嗎?”
小周說:“也不算正式報警。
我們派出所就在醫院門口,平常處理處理涉醫警情。
我們是接到了醫院的電話。
劉月的丈夫欠醫院大額醫藥費。
醫院又聯繫不上家屬。
只能委託派出所幫忙找家屬結清醫藥費。
劉月丈夫在醫院住院,劉月白天需要工作。
她只能請了一個護工照顧丈夫,自己晚上再去醫院陪護。
我們找了她工作的地方,被告知一週前已經辭職了。
她的工友說她說過要去外地。
我們又去了劉月家裡。
門鎖沒有撬動的痕跡,劉月家裡櫃子裡是空的,行李箱也不見了。
存摺首飾什麼的已經都被打包帶走了。
我們走訪了周圍的鄰居,鄰居說好長時間沒看到劉月。
還是護工說,一週前劉月多給了她一些錢。讓她晚上也來。
等到一週以後,就白天晚上都不用來了。
護工說看樣子,劉月是不想管她丈夫了。
她在腫瘤科做護工,這種事見多了。
醫生和護士也比較傾向於劉月逃避醫藥費出走的情況。
劉月曾經在醫生和護士面前,毫不掩飾地表達過很,想擺脫丈夫這個包袱的想法。
我們最後查了火車票信息。
一週前劉月確實買了離開翰興的火車票。
結合種種的情況,我們認為,劉月是出走不是失蹤。
原因就是不想負擔她丈夫的治療醫藥費。
後來我們聯繫到了劉月丈夫的姐姐。
他姐姐條件也不是很好,結清了一部分費用,但還有很多無力償還。
後來醫院出於道義,還是給劉月的丈夫治療了,但他癌症晚期無力迴天。
沒有兩個月劉月的丈夫就死亡了。”
題安問小周,“有沒有查她實際有沒有坐車離開的記錄?”
小周說:“沒有查。我們查了劉月家附近的監控,發現她確實於一周前,拉著行李箱上了一輛出租車。很明顯的出走。
醫藥費劉月的大姑子付了一部分,醫院也免了很多,表示不追究了。
劉月的出走我們也就不值當再查下去了。”
題安和小周告別後。
歐陽臺給題安發來了他查的情況。
金貴四年前來到翰興之後的詳細工作情況。
他換了挺多的工作,剛來了翰興在麵粉廠工作,麵粉廠倒閉後,又在工地上幹了一段時間。
劇場蓋起來後,金貴來劇場做雜工。
偶然的機會,飾演武大郎的演員辭職。
金貴毛遂自薦。
試演一鳴驚人。
老闆立刻決定,讓金貴飾演武大郎。
題安立刻翻開筆錄資料。
他記得這個劇場當時買下的,就是倒閉面粉廠的廢棄車間和儲藏間。
金貴在麵粉廠上班,後來又在劇場上班。
這麼巧合嗎?
犯罪心理學中,一些殺人犯往往喜歡回到案發現場,重新體會作案時候的快感,這快感會給他們的精神帶來極大的滿足和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