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安挑眉,“是誤解嗎?
你沒有利用你的專業做過違法的事情嗎?”
李泰面不改色,“沒有。
我從未利用我的專業做過違法的事情。
別說違法,就是違反道德的事情也沒有。
我曾經是一個心理師。
如果我有愧於自己的心,我會患很嚴重的心理疾病,無藥可醫的那種。
負罪感會一遍一遍反芻。
心理師可以不高尚,但一定仁慈。”
題安看著李泰,他侃侃而談,似乎心胸坦蕩。
問詢進行了三個小時,每一個問題,李泰都回答得遊刃有餘。
他說:“法比天大。我就是因為尊重法律,才會親自前來,否則坐在這裡面對著您接受詢問的,就是我的律師了。
警官,您知道的,在沒有證據就問詢當事人,當事人是有權不接受問詢且擁有沉默權的。”
題安一字一句,“對於違法嫌疑人或涉案人員,公安機關可以治安傳喚配合調查。
公民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拒不配合的,公安機關有權採取強制措施。
而且。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證據?”
題安決定賭一把,“艾香已經接受治療一月有餘。
對了節拍器還在家裡,忘了帶來。”
李泰眼神閃爍了瞬間,隨即淡定下來。“我不知您說的這些是什麼意思。”
題安站起來繞到李泰後面。
“15BPM對嗎?你知道要逆向改變一個人的記憶有多難,所以你給你的強暗示,加了一個保險。
那就是艾香每天的自我暗示。
可惜,世界上不止有你一個傑出的心理師。”
李泰不屑,“哦?那我倒有興趣認識一下這位傑出的心理師。
說不定他還是聽過我課的學生呢!”
題安冷靜看著傲慢的李泰說:“不忙,會讓你見的。”
李泰輕笑,“我很樂意和同行探討專業。
當然,我說的是心理學專業,而不是法律學專業。”
題安看著他嘴角的不屑,明白了他話中的含義。
即使從心理學角度證明心理暗示導致人死亡改變案件性質,法律上也拿他沒辦法。
法律是滯後的。
他不會是被開先例的那個。
題安沉了沉氣,“那如果是有視頻呢?
我的意思是,當時侵犯艾香的四個富二代拍了視頻呢?
視頻屬於法律學可以探討的範圍嗎?”
“什麼?!不可能?!”李泰立即反駁。
題安明白了。
他繼續說,“如果是拍了視頻刪掉無從查起,但他們通過社交軟件互相轉發了。
在你們心理學中,如果做過的事一定會留下心理痕跡。
類比過來,在我們法律人眼裡,這是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
只要犯過罪,就一定會發生罪犯和證據之間的物質交換。
你說對嗎?”
李泰低頭不語。
題安緩緩說:“你有一個機會。”
李泰問:“什麼機會?”
題安說:“給艾香解除催眠。這是你減輕量刑的唯一機會。
而且這個機會轉瞬即逝。
因為,艾香在其他心理師的治療下,已經要......醒了......”
題安加重“醒了”兩個字的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