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之音世界將會又一次坍塌,伴隨著一聲巨響,一陣嗚咽。
我太興奮了。
我不確定今天晚上我能不能睡著。”
這是最後一篇日記的片段。
題安知道,日記上記載的日期第二天,蔣遙去了苑之音的家。
她用談學霖不乾淨的生意威脅他。
她錯了。
在她拿出證據威脅談學霖的那一刻,已經墮入了萬劫不復。
她低估了談學霖的狠心。
男人不會為了一段不走心的婚外情,賭上自己的全部。
苑之音的爸爸聽到爭吵走出房間。
新仇舊恨相互交織。
蔣遙逞著口舌之快。
苑之音的爸爸終於知道,自己的牢獄之災,身敗名裂,妻離子散,都是面前的女人一手造成的。
兩個男人此時將所有怒氣發洩在蔣遙的身上。
為了讓蔣遙閉嘴,他們將她關進了狗籠子囚禁了起來。
太陽已經升起來了,驅散了最後一絲黑暗陰霾。
似乎世界太平,陽光普照,萬物美好。
誰又知道,有的人已經覺醒,得到了改變命運的點悟。
明明可以靠著自己的努力出人頭地,卻偏偏中了嫉妒的蠱,即使賭上自己的所有人生,也要置對方於死地。
莫大的悲哀。
親手毀掉了別人的人生,也掛上了自己的輓聯。
有些惡意,竟然是以善意為養分滋生壯大的。
善意有多大,惡意就有多大。
案件一經審理,立刻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蔣遙的母親和弟弟發動了全村的人在刑警隊門口和法院門口拉了條幅。
要求重新界定賠償金額。
蔣遙的養父母也加入了申訴。
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說自己怎麼含辛茹苦地養大的女兒,就這麼被人殺了,他們老兩口以後的生活沒了指望,要一次性賠付他們所有的費用。
法院派人給他們解釋,懲罰犯罪的基本原則是誰犯罪誰負責,誰負責誰承擔。
丈夫犯罪和妻子沒有法律關係。
妻子未參與犯罪,不屬於共同犯罪,不需要一起承擔刑事責任。
至於民事賠償,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判決。
會用談學霖和苑之音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談學霖的那部分償還。
苑之音沒有犯罪,受害者家屬沒有權利讓苑之音也做出賠償。
況且賠償金額是法律規定範圍內計算出來的,不是想要多少就能要多少。
滑稽荒謬的一幕出現了。
蔣遙的弟弟給法院的同志遞煙,借一步說話。
他說他和他母親也不是不通情達理的人。
如果殺人犯能出到這個數。
說著比劃了一下。
他們就能考慮不用槍斃談學霖。
法院的同志錯愕地看著他。
他說,價錢好商量。
但是每少一百萬,就要多坐十年牢。
法院的同志幾乎是逃一般地走了。
他和領導彙報。
受害人家屬有自己臆想出來的法律和刑罰。
自己只能告訴他們刑事附帶的民事訴訟部分,受害人家屬不滿意結果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其餘的,說了只是白費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