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等,現在抓醫生。
隔幾個小時抓助理,等到他向班拓覆命之後。
對這兩個人連夜審訊。
有視頻和錄音,不怕撬不開他們的嘴!
還有,在助理吐口之前,不允許任何人會面,律師也不允許。”
歐陽臺說:“隊長,這樣......可能違規。”
題安說:“一切責任由我承擔,我過後寫檢討。
把好關,審訊室一隻蒼蠅也不能進去。”
歐陽臺說:“隊長,檢討書我也來寫。
責任我們一起承擔。
我現在就去抓人。”
醫生在看了視頻和錄音之後,渾身發軟,癱倒在審訊椅子上。
她痛哭流涕,懇求警方給她機會。
醫生交代,她收了五十萬,按照助理要求的時間剖出了孩子。
產婦劉桂梅的入院信息、手術信息、也是偽造的。
助理一直在負隅頑抗,他幻想著他的老闆會出手救他。
一連兩天都無人問津,他有點慌了。
每隔一會兒就會問一下,有沒有律師來。
刑警隊的回答,沒有。
助理扛不住了,小心翼翼地問,如果是受人指使,能不能免罪。
題安等的就是這句話。
助理全盤托出,為徹底洗刷自己,他附贈了一個證人,一個證據。
證人是班拓的管家,證據是監控。
題安問:“哪裡的監控?”
助理說:“醫生和護士就住在班總病房隔壁,他們有專人注意監控,以便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能監測到班總的身體狀況。
包括在夜晚班總睡著的時候。
他們在隔壁既能不打擾班總休息,也能看到儀器上的數字,有突發情況也能及時處理。
班總向我交代事情的時候,我被沒收了手機,醫生護士被支走,但監控一直開著。
你們可以試試。”
題安從審訊室出來,直奔班拓別墅,進入別墅,被迅速控制起來的管家醫生護士律師都站到了牆角。
肖鳴說:“隊長,找到監控了。監控質量不錯,高清原聲的。”
律師發出抗議,“你們沒有搜查證就私闖民宅,我要舉報你們。”
題安對葉行之說:“給律師先生也來副手鐲......”
被拷在樓梯上的律師跳著腳,“你們懂不懂法?
土匪一樣野蠻!
我要告你們,我要告到......”
題安將食指放在嘴邊對著律師“噓”了一聲,律師嚇了一跳,立馬噤聲。
題安說:“歐陽,你給律師先生普個法。”
歐陽臺:“《刑事訴訟法》規定,執法人員進行搜查時,必須出示搜查證,但在執行逮捕、拘留時,遇有緊急情況可以不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隨身攜帶凶器,可能隱藏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可能隱匿、譭棄、轉移犯罪證據,可能隱匿其他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突然發生的緊急情況等。
律師先生,此次搜查和逮捕,屬於犯罪嫌疑人可能隱匿、譭棄、轉移犯罪證據等突然發生的緊急情況。
你,還有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