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陸芳芳又掐了些草芽子,把小花身上塗成了青綠色,直到看不出豹紋,這才停了手。
小花在她懷裡,生無可戀。
陸芳芳揉了揉它的腦袋,心裡又好笑,又有些愧疚。
“好了,好了,等過幾天你跟鵪鶉混熟了,它們不怕你了,我再給你洗掉。”
“喵~”
小花叫了一聲,又耷拉下了腦袋。
“嘿嘿。”
……
拎著兔子,抱著小花,陸芳芳快到小河的時候,碰到了李大軍帶著團裡開荒的人推馬糞。
畢竟人家之前幫過自己,她客氣地打了聲招呼。
李大軍看著她手裡的灰兔,還有些驚訝,“小陸同志,這是你打的?”
“嗯。”
“用什麼打的?槍?氣槍?”
李大軍打量了她一眼,隨後搖了搖頭,她身上不像帶槍的樣子。
“用彈弓打的。”
陸芳芳摸出兜裡的彈弓,朝他示意了一下。
李大軍更是驚訝了,“彈弓?用彈弓打死了兔子?厲害,真是厲害。”
“就是運氣好。”
陸芳芳謙虛了兩句,拿著東西就走了。
到了河岸邊,她又拽出了竹籠子。
這次竹籠子在水裡待得時間久,裡邊的小魚也多,她足足撿了一大捧。
把竹籠子重新扔回去,她帶著所有的東西,往家屬院走去。
這時候天也不早了,她還有些餓了。
路上,她又想起了李大軍的話。
這次深入高山草原,她只帶著彈弓,還是有些魯莽了,辛虧沒遇到別的猛獸。
“要是有槍就好了。”
陸芳芳琢磨著,自己有機會就申請一把。
當初肖愛國可是說過,團裡可以教她打槍。
不過剛開始,她也可以用別的練一下槍法。
陸芳芳想到了李大軍說的氣槍,氣槍就是打鋼珠的槍,裡邊是壓縮氣體,威力可比彈弓強多了。
要是剛才她拿著氣槍,就不會被兔子啃到手了。
像土撥鼠和藏狐,只要用氣槍打到它們的腦袋,也是一槍的事。
“下次去縣城,得去百貨商店裡看看。”
這個年代不禁槍,就更不用說氣槍了,百貨商店裡就有賣的。
陸芳芳一路想著,就回到了家屬院。
拿著的東西太多,一進院門口,她就將小花扔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