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程!
江念姿腳步頓住,忽然想起她遺忘的事情是什麼了。
這本書的男主,就叫沈程。
是江念姿堂哥的戰友。
心中百轉千回,江念姿嘴上卻不忘記回答丁紅梅。
“媽,堂哥他現在不想結婚,你跟奶奶就別逼他了,等他遇到緣分了,自己會主動去想的。”
“緣分?”丁紅梅好笑:“軍營裡那一紮堆的全是男人,他能遇到個啥緣分?要真能遇到緣分,他也不會28歲還沒結婚了。”
這個年代,28歲沒結婚,已經算大齡青年了。
江念姿“嗷”了一聲,若有所思。
丁紅梅繼續道:“你堂哥記恩,每個月都往家裡寄錢,可咱哪兒能要他的錢,沒個爹媽張羅著,已經夠可憐了,到時候別結婚的老婆本都沒有。”
所以江鵬宇寄回來那些錢,丁紅梅都給他存著,一分都沒動。
這讓江念姿聽了,有些動容。
家裡條件這麼糟糕,要是換做旁人,早就惦記上這筆錢了。
可是丁紅梅沒有,她潑辣歸潑辣,卻很有底線。
兩人來鎮上,除了打電話給堂哥,還買了些東西。
江念姿看見丁紅梅從腰帶裡摸索出一個油紙袋,翻了幾轉,才把錢掏出來,全是分分錢,零零碎碎的,加起來估計也就兩塊錢左右。
她手上佈滿皸裂的口子,因為常年在地裡幹活兒,口子裡染上泥土,顯得又黑又髒。
“媽,你買啥呢?”江念姿問。
丁紅梅拉著她的手,笑嘻嘻地來到賣護膚品的區域:“媽給你買蛤蜊油,快冬天了,你上回買的,不是用完了嗎?”
聽著丁紅梅爽脆的聲音,江念姿不知道心裡是什麼感受。
就好像心裡突然塌陷了一塊似的。
她從小就沒媽,從來不知道被媽媽疼愛的滋味。
穿越到這本書裡,雖然知道原主江念姿是個團寵,可她始終無法代入。
因為那像是偷來的感情。
她不是原主。
丁紅梅愛的也不是她。
然而這一刻,看著丁紅梅用佈滿皸裂口子的手去仔細數著錢,只為了給她買蛤蜊油的畫面,眼淚再也忍不住奪眶而出。
明明家裡都窮成這樣了,丁紅梅卻還惦記著買她要用的東西了。
怕丁紅梅看見,她趕緊抬手擦了眼淚,甕聲甕氣地說:“媽,蛤蜊油不要了,奶一直教我學中醫,我知道啥東西能護著臉。”
她一邊說,一邊拉著丁紅梅往外走。
“誒,誒……”
丁紅梅嚷嚷著,最後還是沒有買成。
知道閨女是心疼錢,可把丁紅梅暖心壞了。
江念姿一直在想,要怎麼賺錢改善這一家人的條件,辦法這不就來了嗎?
她一直記著自己的主事業是格鬥選手,卻忘了自己還是名醫鬼手呢。
以爺爺教她的中醫術,賺點錢應該不困難。
江念姿是個行動派,就是這身體有點嬌弱,一步三喘。
回到家裡,她二話不說,就背上揹簍去了奶奶家。
為了避免自己不認識老太太的事情發生,江念姿去的時候,還帶上了年紀很小的江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