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殺!”
袁副局長當即答道,沒有絲毫猶豫,顯見得對自己的判斷十分有信心。
“不是的,沒有!”
原本一直安靜的莫萍萍突然又大叫起來。
“豔豔姐本來就是我哥哥的女朋友,後來才嫁給文遠哥……景文遠的……”
眾人不由得神色一動。
聽起來,這關係有點複雜啊。
政法委書記嚴厲地瞪了莫萍萍一眼,說道:“莫萍萍,現在是在通報案情,你安靜點。你要反映情況,可以,我們給你這個渠道。但現在,請你保持安靜!”
莫萍萍有些不服地哼了一聲,到底沒有再說什麼。
袁副局長目不斜視,繼續說道:“根據我們的走訪調查,發現莫汝淮,景文遠以及景文遠的愛人王豔,都是發小。莫汝淮和王豔還是鄰居,從小一起長大。從小學到高中都是同學。據知情人士反映,高中階段,莫汝淮和景文遠都曾經向王豔表達過發展男女朋友的意向。”
不少人嘴角浮起似笑非笑的神情。
經典橋段啊!
“當時王豔並沒有答應他們中的任何一人。”
“但是高中畢業參加工作之後,王豔確實和莫汝淮處過對象。甚至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那後來,為什麼王豔又嫁給了景文遠呢?”
“因為莫汝淮被判刑了。”
“什麼原因被判刑?”
“故意傷害。”
袁副局長想了想,又解釋了幾句。
“其實就是年輕人打群架。有人說,實際打傷對方的其實是景文遠,但那次打群架,起因是莫汝淮和王豔吃夜宵的時候和人發生了矛盾,打了起來。景文遠是聞訊趕過來幫忙的,一個失手,把人打成了輕傷。”
“莫汝淮為了跟景文遠講義氣,就主動認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這樣一來,王豔家裡就不同意他們的婚事了。說無論如何都不能讓女兒嫁給一個勞改犯……”
眾人輕輕點頭。
八十年代,“勞改犯”這個“頭銜”確實有點嚇人。
不但意味著以後前途盡毀,勞改釋放之後,在知情人面前,也永遠都低人一等。
王豔的父母不許她嫁給莫汝淮,倒也說得過去。
“所以,王豔最終就嫁給了景文遠?”
“對!”
“根據我們的調查瞭解,王豔當時是不願意的,後來不知什麼原因,還是和景文遠結了婚……”
“都是他們逼的……”
莫萍萍忍不住又嘀咕了一句,不過聲音很輕,也就沒人理她。
有人禁不住問道:“都這樣了,莫汝淮勞改釋放之後,他依舊還和景文遠是好朋友?”
這不兩人都一塊進山打獵呢。
真惦記“奪妻之恨”的話,不該反目成仇嗎?
“對,莫汝淮出獄之後,雖然得知王豔嫁給了景文遠,也沒有大吵大鬧,依舊和景文遠是好朋友。聽山河廠的人說,莫汝淮這個人是有點愣,喜歡和人講義氣。”
眾人不由得面面相覷。
這位還真是心大啊。
這都能和人講義氣的?
“那,莫汝淮後來有沒有結婚?”
“結了。又離了。”
袁副局長說道。
“為什麼?”
“感情不和。據說莫汝淮沒事就喜歡往景文遠家裡跑,經常在景文遠家裡喝得爛醉如泥,半夜都不回家。他老婆就懷疑他和王豔還有往來,天天和他吵架。最後就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