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成笑哈哈的,滿口答應。
“玉海那個陰魂殺人案,我們都聽說過。說來慚愧,我還參加過一次攻關行動,可惜沒有找到什麼線索……沒想到最後是在刀所手裡破了,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聽語氣,看神情,都挺誠懇的,沒啥皮裡陽秋的意思。
不過從王九成的眼睛深處,還是能看到一絲一閃即逝的戲謔之色。
玉海那個系列殺人案,確實是你破的,卻也只能說你運氣好,你剛來秀溪,就要破這種“無頭案”,你是太過自信呢還是真瞧不上我們縣裡的同行?
難道破案這玩意也有地域鄙視鏈?
大城市來的就一定比小縣城的“土八路”厲害?
刀鋒自然又是一通謙虛,隨即卻又說道:“王大,我聽說,近幾年發生過好幾起類似的案件,刑大這邊,是不是已經並了?”
“哦,這個問題啊,我們正在研究。倒確實是有幾個類似的案件,犯罪分子都是半夜時分入室作案,地點大多是在城郊或者緊鄰城鎮的鄉村……不過除此之外,我們沒有找到共同點,所以還沒有正式併案偵查。”
刀鋒便點頭表示理解。
他確實理解。
這樣的案子,在公安內部,其實並不屬於特別受重視的那種。
原因很簡單:“苦主”攻得並不厲害!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這個道理,放在哪裡都是適用的。如果苦主鬧得兇,折騰得厲害,自然而然的,案子就更受重視。
關注的人多了嘛。
入室強姦案,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無論是受害者本人還是家屬,都羞於啟齒。
只要沒有造成太大的人身傷害,誰會三天兩頭跑公安局來鬧?
嫌不夠丟人嗎?
也就吳小紅案出了點“意外”,吳小紅懷孕了,老公堅決不認,家庭矛盾變得極其突出,家屬這才鬧騰起來。
既然沒人鬧,又沒啥有價值的線索,那麼不好意思,先“懸起來”再說。
換句話說,都沒人在認真偵辦,併不併案,有什麼區別嗎?
“那,王大,那些案子的卷宗,我也想看看,可以嗎?”
“當然當然,當然可以……那個,小莫,你倆去把其他案子的卷宗都拿過來,都交給刀所帶回去。”
當即便有兩名刑警起身,去取卷宗。
不過看得出來,不是很樂意。
什麼時候一個城關所的副所長,可以在刑偵大隊指手畫腳了?
他一句話就讓我們這些正經八百的刑警為他跑腿“效勞”!
簡直了!
因為心裡不痛快,動作自然也就快不起來。
足足小半個鐘頭,刀鋒才帶著一大筐子的“陳年”卷宗,與刑大的同志揮手作別,在老苗和大軍的幫助下,返回派出所。
“那,刀所,你先看著,我們還有點事先去辦。”
一回到所裡,老苗撂下這麼一句,也不去管刀所答不答應,自顧自拉著大軍走了。
我們陪你去了,也幫你把卷宗帶了回來,接下來怎麼破案,就是你的事了。
十天之後,希望刀所能給我們帶來一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