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有機會的話,這個“副業”可以多搞幾次。
如同秦愛華這樣,真正急需援助的人和困難家庭,實在太多了。
這應該算作是實實在在的劫富濟貧吧?
目送秦愛華登上了長途汽車,刀鋒這才和毛陽駕車趕回巖門。
“太囂張了,虧他還有那麼多光環!”
車上,毛陽氣憤憤地說道。
剛才當著秦愛華的面,毛政委不好多說什麼,現在終於忍不住了。
尤其最後那句“滾出去”!
毛陽當了二十年警察,不,應該說四十年人生之中,還從來沒有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
簡直豈有此理!
在巖門,就算是周金沙,在盛怒之下,都不可能這麼跟下邊的同志說話。
刀鋒冷笑說道:“我現在算是知道,他那些光環怎麼來的了。也算是知道,為什麼這個案子,辦得這麼操蛋!”
毫無疑問,來文斌是那種極度剛愎自用的性格,容不得半點質疑。
這種人,實話說,是不適合幹公安工作的,尤其不適合搞刑偵工作。
刑偵是科學。
必須遵循科學的客觀原則。
不能靠人為去改變真相。
可是有些領導就是喜歡來文斌這種性格的人,覺得這是有魄力,有能耐,能搞好工作。
在個別領導眼裡,什麼叫搞好工作?
標準很簡單:你自己的分內事,你自己搞定,別特麼來煩我!
出了強姦殺人案?
家屬鬧得厲害?
那你們公安局趕緊破案啊!
這樣的案子都破不了,要你們何用?
來文斌為了在領導面前維護自己“大案必破”的“英雄形象”,自然是夾到碗裡就是菜。
領導想要我們快點破案?
OK!
這就破給你看!
至於朱建國和秦愛民不認罪,這是問題嗎?
有的是辦法給你定罪!
至於這個案子真相如何,在來文斌這位“專案組長”的影響下,可能整個專案組,都不會有人在乎。
公允地說,這個案子一開始抓朱建國和秦愛民,並沒有錯。
他們確實有著很大的嫌疑。
壞就壞在,來文斌太過自信。
朱建國和秦愛民的一切解釋,在他看來,那就是狡辯。
等案子辦到一半,發現確實有些不對頭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說不定來文斌都已經給領導彙報過,案犯已經抓住!
這個時候,讓他自己打自己的臉,再向領導彙報說,前面搞錯了,強姦殺人案不是他倆乾的,真兇另有其人。
以來文斌的性格,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只能將錯就錯,摁著朱建國和秦愛民這兩個倒黴蛋搞到底。
口供對不上?
沒關係,總有對上的時候。
證據不夠充分?
沒關係,只要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肯定會判的。
“刀子,那你打算怎麼辦?”
“上省裡去,必須搞個水落石出。”
刀鋒十分篤定地說道。
“嗯,現在就看省裡是個什麼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