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刀鋒以為,建興市局不會讓他見到康招財。
誰知次日一早,張興就親自將康招財的資料交到了他手裡。
“謝謝張支!”
刀鋒隨口客氣了一句,便即開始翻閱資料。
毛陽搖搖頭,只好主動和張興聊天說話。
刀子什麼都好,就是不懂人情世故。他這個性格,實話說,得虧有個好爹罩著,要不然,一輩子都休想有出頭之日。
能夠從聯防隊員轉正,當個普通民警,混一輩子一線,安全退休,就已經是祖墳冒青煙了。說不定退休的時候,都會滿身傷痛。
還想當支隊政委?
美得他!
但毛陽也不得不承認,交朋友就得交刀鋒這樣的,完全沒什麼心理壓力。
當然,前提是你自己得過硬,遵紀守法。
要不然,很可能刀鋒就是抓你去坐牢的那個人。
刀鋒才不去理會他們那種“沒營養”的“虛偽客套”,自顧自看資料。
資料顯示,這個康招財絕對是個老油條。
他是因為詐騙進的看守所。
如你所知,這些詐騙犯,有一個算一個,都是人精。
康招財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一九九一年年底入獄,一九九五年七月出獄,一共服刑四年零八個月。服刑期間,因為改造態度好,有立功表現,先後兩次減刑,共減免刑期一年零四個月。
有意思的是,這個康招財判了六年刑,卻一直沒有去勞改農場服刑,四年多時間都是待在建興市公安局看守所。
一般來說,這樣的情況,是比較罕見的。
看守所只是一個臨時羈押的場所,已決犯人,按照規定,都必須送往監獄或者勞改隊服刑。除非是那種刑期很短,比如一兩年的,判決之前,都已經在看守所羈押了好幾個月。剩餘刑期時間不長,加上家裡再拉點關係,就不用去勞改農場了。
一直留在看守所,乾點打掃衛生,幫忙做飯的雜活,等待刑滿釋放的那一天。
通常,勞改隊都在外地,生活也比較艱苦,家裡人探望不便。
要是能留在看守所服刑,一來沒啥重活要幹,二來家裡人探望也方便,三不五時的能給送點好吃的。
康招財這種判了六年有期徒刑,卻一直留在看守所服刑的,非常少見。
毫無疑問,這是因為建興公安局刑偵隊需要他幫忙“幹活”。
資料中的一段,同時佐證了刀鋒的這個推測。
因為這個康招財,在服刑期間,居然還“出過差”。
九四年的時候,康招財被調往建興下邊一個縣公安局的看守所羈押過幾個月時間。而在那段時間,他又有檢舉立功的表現。
這個檢舉立功,和檢舉朱建國那次,幾乎如出一轍。
都是在號子裡聽到同監犯人吹噓自己的犯罪過程,然後向看守民警檢舉揭發。
因為這兩次功勞,康招財在九三年和九五年分別獲得兩次減刑的獎勵,於九五年七月提前結束刑期,釋放出獄。
說起來,刀鋒也算是經驗豐富的老刑警了,但看到康招財這份個人資料,依舊還是“歎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