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
僅僅只過去三天,清源派出所的堅持便有了結果。
犯罪嫌疑人召大力被解除羈押。
通俗點講,就是被放出來了。
原因也很簡單,被害人謝小紅改口了。
一改過去的口供,說她是自願和召大力發生關係的。理由是召大力對她一家都很關照,不但給她父親付醫藥費,供她哥哥讀書,同時對她也很好。
之所以在派出所那麼說,是因為前兩天她向召大力要一千塊錢,召大力只給了兩百,所以懷恨在心,故意那麼講的。
現在自己後悔了,不該胡說八道,陷害“恩人”。
應該說,分局對此案還是十分重視的,謝小紅一改口,刑偵大隊馬上派出專業女警,再次對謝小紅進行訊問。同時還邀請了石湖區人民檢察院派員進行監督。
整個程序正規無比,縱算是再挑剔的人,也挑不出半點毛病來。
面對分局女警和檢察院女檢察員的詢問,謝小紅儘管有些緊張,但口齒清楚,明確表達了自己的意思。
既然當事人屬於自願,那召大力的“強姦罪名”,自然不能成立,公安機關也就不能繼續對他進行羈押。
不過,似乎是為了“平衡”,召大力雖然被解除羈押,卻還留了點尾巴——取保候審!
也就是說,召大力並不是從此高枕無憂,萬一將來謝小紅再改口,或者本案出現新的關鍵性證據,他還是有可能再被關進去。
聽到這個消息,連毛陽都禁不住冷笑了一聲,譏諷地說道:“有些人辦事,還真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啊。”
肖躍進不懂,私下裡向刀鋒請教:“毛所剛才那話,是什麼意思?”
刀鋒淡淡一笑,說道:“給秦書記一個面子。”
肖躍進還是有點懵,想了想,才終於回過神來。
這個案子,本來是秦偉親自表明了態度的,現在全部翻過來,那位幕後推手,當然要給召大力留點尾巴。
“取保候審”就很合適。
一來給了秦偉面子,二來也給自己留條退路。萬一將來事實證明搞錯了,召大力真有大問題,也能解釋得過去。
又不是說他沒罪,只是“取保候審”而已。
有問題那就再抓回來嘛!
咋的,你能挑出我的毛病?
最令人無語的是,召大力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一千塊錢!
對召大老闆來說,他隨便打個牌吃個飯,都不止花這麼點錢。
這也叫事?
他現在只想快點離開那個地獄般的十三號監,連一分鐘都不想多呆,鬼知道這三天,召老闆過的是啥日子。
臨走之前,鼻青臉腫的召大老闆又恢復了往日的“榮光”,高高昂起頭,冷笑著掃了一眼十三號監的所有“獄友”,咬牙切齒地說道:“你們都給老子聽著,老子記住你們了,每一個都記得死死的,都給老子等著。將來,哪怕你們去了外地,進了監獄,進了勞改隊,老子也絕不會放過你們!”
召老闆咬著牙說完最後一個字,再次掃視全場,這才瀟灑地一個轉身,留給全體獄友一個“高大威武”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