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最終的處理結果如下。
鎮政府為了息事寧人,給了這祖孫三口五百塊錢路費。
為什麼要給路費呢?
因為林德斌的兒子兒媳,也就是林旺的父母,在雲都打工。家裡就剩下兩個老的帶一個小的,兩起滅門案發生之後,林德斌和李春香膽戰心驚,認定是“鬼神索命”。
至於林大榮的報復,他們是完全不相信的。
林大榮不可能有那個本事。
但除此之外,又想不出還有別的生死仇人。聽說林小蘭已經自殺身亡,他們就十分迷信地認定,林小蘭回來索命了。
老家待不下去,只能去雲都找兒子女兒。
不管怎麼說,那也是年輕男女,陽氣旺盛,應該能夠鎮得住鬼魂。
其實這個“邏輯”是沒辦法自洽的。
理由也很簡單:朱子貴夫妻,朱凱華夫妻,也都是年輕力壯的青年人,還都是出了名的“惡人”,尤其朱凱華,乾的還是殺豬的營生,每日裡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身上煞氣難道還不重嗎?
照樣死得乾淨利落,腦袋都被人割了下來。
憑什麼他們的兒子兒媳,就能辟邪?
但這不是沒辦法了嗎?
除了去雲都依附兒子兒媳,他們也想不出其他法子了。
鎮裡派出所倒是派了人上門,說是會保護他們的安全。問題派出所的警察又不會二十四小時在他家住下來,晚上照樣回自家睡覺。
可是厲鬼都是在晚上上門的呀!
這保護個錘子?
等著收屍還差不多。
這一家子的奇葩就在於,他們認為,之所以造成了今天這樣被動的局面,不是他們自己的原因,是鎮裡沒有做好工作。
至於鎮裡是不是能管得住“厲鬼”,那就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反正現在孩子學也上不成了,去雲都還要老大一筆路費。
不找鎮裡要,找誰要?
現放著老大一個鎮政府在那,不去吵一吵,如何甘心?
總之一句話,不鬧,那就啥好處都沒有;鬧一下,也許就能拿好處!
既然如此,當然要鬧。
等搞清楚他們來鬧事的原因,饒是謝永紅出了名的好脾氣,也快要被他們氣暈了,嘴裡不住唸叨“豈有此理”。
火爆霹靂的林德成更是罵不絕口,直斥他們無恥加流氓!
但這祖孫三人根本就無所謂,他們只要好處。
他罵任他罵,明月照大江,他打任他……那不行,他敢打我,看我不讓他賠得傾家蕩產!
鬧了半天,謝永紅被氣得沒辦法,只好答應給他們五百塊錢路費。
為了確保路上不出意外,謝永紅強壓心中怒火,又指示鎮裡專門派了個車,送他們祖孫三代去雲都。並且一再招呼司機和另一位同行的幹部,務必要送到地頭,親手將這奇葩無比的祖孫三人“交到”林旺的父母手裡。
這樣一來,再出什麼事,就和他們鎮裡沒有一毛錢關係了。
對這一點,林德成是堅決反對的。
“合著白送他們五百塊錢啊?”
“那不行!”
“要麼拿錢走人,自己去雲都。要麼鎮裡派車送你們,一分錢都沒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