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刀的……”
“你特麼還真敢來啊!”
很快,馬三木的腦袋就在窗子後邊冒出來,手裡舉著一個打火機,小眼睛死死瞪住了大門外的刀鋒,張嘴就是個嚷嚷。
刀鋒見狀,嘴角頓時浮起一絲淡淡的笑容,帶著幾分不屑之意。
菜鳥!
廢物!
這不是鄙視,這是事實。
這混蛋居然就這麼將大半個身子都暴露出來,手裡也沒有人質,簡直就是個“綁匪小白”——你這是生怕狙擊手打不中你嗎?
還是那句話,眼下這個年代,絕大部分村民,包括馬三木在內,都對狙擊手沒啥概念。
否則的話,馬三木就算智商再低,經驗再欠缺,也不敢這樣子幹。
只不過,眼下遠遠沒到最危急的時刻,刀鋒還想再嘗試一下,看看能不能“說服”馬三木,放棄抵抗,就地投降。
犯罪分子,哪怕明知是十惡不赦的壞傢伙,如果有可能的話,還是要儘量“生擒活捉”,走一下法律流程,由法院來判處死刑最好。
當場擊斃,其實並不是維護法律尊嚴的最佳辦法。
假如當場擊斃的權限被濫用的話,反倒有“私刑”的嫌疑,會破壞法律的公正性。
“我有什麼不敢來的,你這個廢物還能吃了我?”
刀鋒冷笑著,不屑地回懟。
“你特麼的,臥槽尼瑪,你才是廢物!”
馬三木果然上當,立馬暴跳如雷,破口大罵。
看來老馬家的年青一代,果然是“後繼無人”,除了一個馬天海算是比較有腦子,其他都是這個智商嚴重欠費,只知道兇橫的模樣。
“你不是廢物是什麼?”
刀鋒臉上表情益發不屑。
“你特麼就是一條狗屎做的鞭子——聞(文)又聞不得,武(舞)又武不得。除了會拿自己老婆孩子撒氣,你還會幹什麼?”
“你這樣的廢物,老子一隻手能打十個!”
“你要是不服,老子現在就上來跟你單挑,我綁著一隻手,只用一隻手就能收拾你。只要你能堅持超過十秒鐘,就算你贏,你有什麼條件,我都能答應。要不然,你就乖乖跟我回局裡去,老老實實交代你的罪行。”
“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