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二十幾年前曲星止父親最開始的兩任妻子之所以會被趕出曲家,都是因為這塊小小的帕子上沒有見紅。
有了這東西,到時候曲老太太滿意,曲星止也抵賴不了。
就算到時候新婚夜曲星止發現他被騙,發現他們根本沒有發生過關係,他大抵也不會計較,畢竟哪個男人會嫌棄一個真正的沒有經歷過男女情事的純潔無瑕的妻子呢?
鄭思妤做完了這一切,心裡安全感越發充足,只要過了今晚,她就可以高枕無憂地嫁進曲家做曲星止的少夫人了,明天她就是曲星止的曲太太了。
這樣想著想著,鄭思妤赤裸著全身在曲星止臂彎裡找了合適的的角度,甜滋滋地進入了夢鄉,對於幾千公里外自己母親鄭文慧的遭遇,完全無心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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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晚聞苡親身上陣幫盛御風進一步明確他的感覺後,聞苡第二天又再次向他明確了留給他考慮時間的最後期限,在聞景歸家之前,他必須要給她一個答案,逾期不候。
聞苡本以為聞景新不出三天就能解決完鄭文慧被綁架的事情回到林海市的,畢竟這場“綁架”並不真實存在,是她和遲凌串通蔣東昇聯合做的一場局。
關於遲凌的真實身份,也是她最開始穿來那幾天調查鄭文慧前夫時的意外收穫。
遲凌作為換女人如同換衣服一樣勤快的鄭光迎近一年來最受寵的情人,調查她這一舉動也只是順帶的事,沒想就是這一無心之舉帶給了聞苡無可估量的驚喜。
根據她花錢調查來的資料裡顯示,遲凌,原名耿慕寒,從小和姐姐相依為命,姐妹兩個都是土生土長的B市人。
在耿慕寒十四歲那年,她十六歲的姐姐耿慕陽被同班女同學的父親藉機侵犯,雖然案發後及時報警,嫌犯也被捉拿歸案,但最終的判決結果卻不甚合人心意。
鑑於犯罪嫌疑人是初犯且認罪態度十分良好,主動交代案情積極配合調查,一審判決十年有期徒刑的結果在二審改判為五年。
受害人在遭受侵害後的精神本就一直處於崩潰狀態,眼見傷害自己的罪犯就這樣輕易地被減輕他本該受到的罪罰,加上自案子開審以來周圍人眾多異樣的眼光,耿慕陽心理防線徹底崩塌,在自己十八歲生日這天在自己妹妹面前從28層的頂樓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最年輕寶貴的生命。
自那以後,耿慕寒四處奔走,處處上訴,奈何投狀無門,多次被駁回,年幼的她四處碰壁,直到在十七歲那年在一家西餐廳兼職服務生偶然認識蔣東昇之後,情況才逐漸發生改變。
而對被害人實施侵犯的罪犯正是鄭光迎,被害人耿慕陽正是他女兒鄭思妤的同班好友。
案發那天,正是耿慕陽路見不平護送險遭街頭混混凌辱的鄭思妤回家的日子,返家途中被追出來的鄭光迎侵害。
資料裡關於耿慕寒十七歲到十九歲兩年裡的具體狀況沒有詳細提及,像是被人刻意掩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