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的辦法,既不影響範軒浩他們提升實力,同樣也能讓我們獲得更多的積分和好處……”
“甚至,範軒浩還有可能會感謝我們呢!”
對於光頭說的內容,眾人一臉懵逼。
光頭倒是也沒賣關子,繼續在聊天頻道中說道:
“你們記住,一錘子買賣,往往利潤是最低的。”
“只有具備長久持續性收益的生意,利潤才是最大的。”
“算了,你們一看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就不跟你們細說這其中的門道了。”
“我的建議是,咱們不要直接一次性賣給他武器,咱們改成租!”
“租賃合同我剛剛都編輯好了!”
“你們先瞅瞅看,沒問題的話咱們再去跟範軒浩他們聊……”
不得不說。
光頭雖然性格大大咧咧,但做起事情來還是挺細緻的。
合同搞的一板一眼,還挺全面。
眾人好奇之下,紛紛點開群裡的租賃合同。
1、在武器被租賃期間,所有經該武器擊殺的喪屍(包括普通喪屍、進化喪屍、變異喪屍),30%收益歸甲方(林凡)所有,包括積分以及特殊獎勵!)
2、乙方(持武器者)所獲得的特殊獎勵,例如解鎖商城物品、武器購買等權限,在甲方(林凡)有需要時,必須第一時間,零溢價為甲方購買!
3、如有其他不可分割的特殊獎勵,乙方看重可直接留下自用,但要給甲方其價值30%的積分補償。
4、所有解釋權,由甲方掌控!
5、遊戲系統將介入該合同內容,持租賃武器者擊殺喪屍後,遊戲系統會自動將獎勵以合同簽訂的比例,分配到甲方與乙方的手中!
6、若租賃武器者不幸死亡,武器被他人撿到,該合同條款將會自動延續到新的使用者身上。
7:武器被租賃期間,除擊殺喪屍獎勵外,乙方每天還需要向甲方繳納一定數額的積分,作為固定租金(狩獵1型武器每天5積分,2型50積分)
8:武器如果在被租賃期間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商城售價200%的積分。
9:……
破曉眾人:(((;꒪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