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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剋扣一點,西漂沒一點……
到頭來——
冠冕堂皇者,富可敵國,錦衣玉食!
保家衛國者,缺衣少食,兵糙甲劣。“
窮秀才眼睛紅了,他豁然站起,聲音慷慨激昂起來:
“石柱兵有一言,正為寫照:
‘敵有我朝禍國殃民之袞袞諸公,從而甲厚兵利。
我有一腔熱誠,三分天靈蓋,可為國家拿命填……’
石柱兵一語道破天機!
北都何至於失?
此,誠慣性爾。
袞袞諸公,禍國殃民之慣性爾!
東虜一朝入關——
直隸千萬萬百姓,毀於一旦,大明三百年國策,毀於一旦,漢家數千年衣冠,毀於一旦。
江山淪喪之苦,便在左鄰直隸。
四千萬流民可知!
心向華夏者可知!
華夏江山淪喪之禍,便在我朝之前。
那蒙元之殘暴,何人不知?
為蒙元招魂者,唯彼輩豪門也!
今日,北地戰正酣,皇爺親冒弓矢,為我國家再擎百年江山。
真正心向國家者,誰不鼓譟吶喊!
便是前番大遊行,漢都黎民,為我兵將捐輸,積蓄百萬之財,大明皇家武器局,單單那火炮,就多造了百門,更別說其餘軍械。
為何?
保家衛國,華夏男兒義不容辭也!
然而,今日北地戰正酣……
背後,卻有士紳只為一己私利,而擾亂朝廷。
何也?
莫不是——彼輩膝蓋太軟,不願當人,只為東虜走狗乎?
即為走狗,何當冠冕堂皇人言爾?
吾大明司禮監隨堂內書堂掌印御馬監執筆太監王廉——
告心向大明之士,不願為蠻夷奴之士:
但有攻殲‘戰時法令’者,不是漢奸,就是敗類。
此等,人人皆可誅之!
陛下早有明言:凡我百姓,殺貪官無罪!
但有再敢鼓譟,亂我朝綱者,人人皆可殺之!
大明崇禎十七年臘月初九日。“
“好!”
“王公公說得好!
彼輩皆可殺!“
窮秀才話音剛落,茶樓裡的眾人,都鼓起掌來!
吼聲幾欲震散了冬日的寒冷。
人人的心裡,都憋著一把火。
窮秀才揮舞著報紙,口沫橫飛:
“說得好啊!
王公公一言,道破魑魅魍魎。
為了一傢俬利,致我大明江山不顧者,皆可殺之!“
“好!”
王廉在報紙上的這番大辯論,讓迷茫的漢都百姓,終於明白了。
原來,他們攻擊的不是殺了永豐商號一家子,而是這樣做,會斷了他們貪汙的根啊!
“殺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