鉤鐮槍(趙士楨改進款):9分,司冊1錢。(貪1分)
密魯銃(趙士楨發明):1兩1錢8分。
冷兵器——
腰刀:1錢7分,司冊3錢。(對半貪)
火藥——
火藥原料:硝每斤0.325兩。硫磺每斤0.5兩。
火藥一斤,用硝11兩8錢,黃2兩1錢,炭灰2兩1錢,連器具、人工,摺合銀1分四釐(0.14兩)。
炮彈、子彈——
大鉛子每斛銀3分3釐,中鉛子3分3釐,小鉛子3分6釐。
鎧甲——
紫花布面甲加上頭盔,總數是4.4兩。
……
萬曆後期,趙士楨、葉夢熊兩人,在妖書案時期,先後被排斥出局。
然後,史書記載中,兩人都得病而死。
至於是真得病,還是假得病,那就不知道了……
反正……
趙士楨死了五年後的——1616年。
徐光啟一黨,推舉徐光啟上位,接手武器採購。
軍備的價格,就開始飛漲起來。
到了崇禎四年(1630年),按照徐光啟奏疏中,原本不足1兩銀子的火槍——
用他自己的原話,火槍就變成了——“非得4兩銀子不可了”……
就特麼短短二十年時間!
價格直接翻了四倍!
這還是預估!
這可是奏疏上的預估報價,而非造價,更不是皇帝拿到貨物的價格!
報價是讓皇帝批款的,而皇帝拿到手時,實際支付的銀子……
呵呵!
阿三一塊錢拿到了毛子航母,結果呢?
花了幾十億美元了,還特麼在飄著呢!
要知道,按照文臣慣例,這個“非4兩不可”,不翻個3翻,崇禎休想拿到!
單單是火器報價翻了四倍嗎?
不!
其他一樣!
範淶記載中,只需要4.4兩銀子,就可以置辦“紫花布面甲+頭盔”。
到了徐光啟手上,“紫花布面甲”套裝,就已經非12兩銀子不可了!
1630年徐光啟奏疏,大家與前文對照看看,就特麼短短二十年,直接翻了四倍!
呵呵!
這可是上奏的預估價!
連報價都不算呢!
最早1606、最晚1610————準確記載的1630,就特麼短短二十年時間!
武器預估上報價格,直接暴增四倍以上!
這還不是拿到手的實際價格!
這隻能說——“我徐大人”就是這麼為國操勞……
就是這身衣服,鴛鴦戰襖的嘉靖改款
怪不得趙士楨、葉夢熊,因為妖書案下臺了,並且成功“病死”了!
擋人財路,豈能不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