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昨天是14號,而董晨晨說龔麥麥失蹤是在12號。
幾人對視了一眼,關子平問道:“你們是什麼時候見到龔麥麥的?”
“前天……不對,是12號下午見到她的,”範霞回憶道,“她下了火車後,致遠過去接她來我們這,麥麥在路上還不小心把手機給丟了,我們想給她買新手機,可是她說什麼也不答應。”
池奚觀見她一停,就迫不及待地追問:“那後來呢?她去了哪裡?”
範霞道:“畢竟是致遠的女朋友,我們當然要好好招待,家裡的客房早就收拾出來了。但她住了兩天就說要去朋友那裡,我們借了她打車的現金,她說買了新手機會聯繫我們,然後就走了。……在14號晚上吃過飯以後。”
時垣:“她有提過是哪個朋友嗎?”
秦振家回憶道:“好像叫什麼晨晨?”
倒是對上了。
不過為什麼不在12號就設法聯繫上董晨晨,而是14號再打算去找她?難道是因為見到男朋友太開心了,不小心見色忘友了?
聯想到之前接觸過的各種人,凌無憂居然覺得也不是不可能。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旁人看似理應怎樣的事情,對他們來說似乎不是如此。
凌無憂:“所以你們現在也聯繫不上龔麥麥是嗎?”
“是的……”範霞又焦急起來,“你們剛剛說麥麥失蹤了……是什麼意思?找不到她了嗎?”
“是這樣的,”時垣給兩人解釋道,“龔麥麥失蹤是她的朋友董晨晨報的案,但她是說12號中午的時候就聯繫不上龔麥麥了,兩人原本是約好在董晨晨的公司樓下見面,可她遲遲不來。”
“啊……”範霞的眉頭微皺,“聯繫不上應該是因為麥麥的手機丟了。她在我們家好好的,沒有失蹤……14號晚上就去找她的朋友了。”
時垣看了眼手機:“現在是16號凌晨十二點十七分,董晨晨依舊沒有得到任何和龔麥麥有關的消息。如果範女士您和您丈夫的說法屬實,那麼龔麥麥真正的失蹤時間是在14號晚上。”
“這……”
範霞神情茫然又慌亂地看向邊上的丈夫,後者攬住了她的肩膀:“幾位警官,真的是失蹤了嗎?海州市這麼大,她會不會不小心走丟了?不如這樣,我們找朋友幫你們警方一起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