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的街道上,那個姐姐苦苦的掙扎著,自己躲在小巷子裡,不敢出來。
那男人的臉,女人至今難忘,每天晚上的噩夢必然會出現男人那張恐怖的臉。
“裡面的那個姐姐就是劉美伢 ,我不會記錯的。”女人一下就認出視頻上的兩人。
陳北安聽聞一喜,期待的看向女人:“那你能出庭為她作證嗎?”
“可以,我不想再活在陰影裡了,也該和過去做個了斷了。”女人沒有絲毫猶豫。
…………
法庭上,段峰慶再次出現,只不過此時他已經穿上了囚服,手上帶著銀手鐲。
時隔30年,女人再次見到當年那張臉,內心的恐懼絲毫未減。
陳北安低頭安慰女人不要緊張,段峰慶現在已經被抓了,不能把你怎麼樣,儘管放心把你所知道的都說出來就好了。
話是這麼說的沒錯,但是害怕了30多年的人,及時到了現在,女人還是不能從容應對。
段峰慶依舊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在親朋好友面前仍然是一位紳士的大好人。
除了被警方爆出來的侵犯停屍房女性屍體的事情外,好像也並沒有什麼令人討厭的地方。
段峰慶的親友團至今都不願相信,段峰慶會做出這種事情,嚴重懷疑警方是不是抓錯人了。
女人把當年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出來,再加上在段峰慶家找到的錄像帶記錄的犯罪全過程。
法院最終判處了段峰慶死刑,緩期1年。
鐵證如山,段峰慶在怎麼狡辯也無濟於事。
聽到法院的判決劉美伢母親,泣不成聲,自己女兒這麼多年來的怨屈終於得到化解,女人那顆懸著的心也得以放下。
女人過來給劉美伢母親鞠了一躬就離開了,畢竟這件事自己也有責任,如果當時自己沒有那麼弱小,沒有那麼多的顧慮,兇手是不是早就會被警方抓捕歸案,也更不會有現在停屍房女性屍體被侵犯的事情出現。
一切都一切似乎,都和自己當年沒有及時報警,息息相關。
女人摸淨眼淚,默默的離開了法庭。
陳北安追了出來:“等一下——”
女人聞聲,回頭。
“你其實也不必再責怪自己,你當時也只是一個孩子而已,一到這種事情,會害怕這很正常,當時沒有及時報警,但你現在願意主動聯繫我們,出庭指證當年的事情,你已經很棒了,希望你以後不要再活在陰影裡,放下這件事,也放過自己,不必再糾結過去的事情。”陳北安衝女人笑了笑。
畢竟遇到這種事情,能出來作證是情分不幫是本分,所以誰也不要道德綁架誰。
當你自己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想想自己又是否有勇氣,毫無顧慮的出來作證呢?
這誰也不能保證。
陳北安不希望她一直活在陰影裡一輩子走不出來,這裡面到底有多痛苦,陳北安是能體會得到的。
所以,還是那句話,要在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再去幫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