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算了,倒不如說令人喝醉的不是手裡的酒,而是心裡的故事。”
“好吧,那我們先喝一杯。”遲清霧也舉起了手裡的可樂與李庭筠碰了一下,然後兩人各自喝了一口手裡的可樂。
李庭筠是真的一點酒都不能喝,他高中畢業的時候曾和同學們去野外露過營,就喝了一口低度數的啤酒,便在草地上睡了一個下午。
而遲清霧,她並非不能喝酒,其實她的酒量要比雲水謠好太多,但她也只是偶爾會喝。
李庭筠見遲清霧喝了一口可樂,隨後便抬起了左手,示意遲清霧可以講自己的故事了。
“那是高中的時候,我班裡有一個長得又帥學習又好運動又棒的男生,就和李庭筠你一樣。”遲清霧說著還不忘開了一下李庭筠的玩笑。
“我除了帥之外,一無是處。”李庭筠承認自己很帥(PS:李庭筠你先照個鏡子。),但是學習好和運動棒真的和自己無緣。
“哈哈哈,給你個劇本你還真拿自己當主角了?”
“那不然呢?”
“我繼續說吧,那個人姓王,我就叫他王同學好了。王同學和我一個班級,那個時候他在我眼裡就屬於腳下生風,背後發光的人。”
“您確定不是在說玄幻小說?王同學真實身份不會是西方的天使吧?”
李庭筠這話剛說完,就被遲清霧輕輕拍了一下手:“嘖,不要開玩笑。”
“抱歉抱歉,您繼續。”
隨後遲清霧繼續講起了自己的故事:“其實我一開始對王同學沒有什麼深刻的印象,他和我同住在一個小區,我住三號樓,他住四號樓,所以每次放學回家的時候,我都能和他遇見。”
“後來高一的一個冬天,當時我家的小城市裡發生了一件特別熱鬧的事情,就是一個深夜放學回家的學生別人綁架然後殘忍的殺害了。這件事你現在都能在網上搜到。”
“你也知道冬天的時候天色暗的很早,我們學校又是一個重點學校,平時放學都很晚,所以當時學校裡制定了一個規定。就是如果有同在一個小區的學生,放學回家時必須一起結伴回家。不在一個小區但是順路的同學,男生可以把女生送到小區再回家。當然最建議的還是家長來學校接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