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速度也太快了吧?”
“這件事兒明顯是人為縱火,真正該賠償你們的人不是王小花,而是放火的那個人,畢竟火不是王小花放的。”
“你們這個跟在屁股後要錢的事兒,讓我很不爽,所以我不想代替我好姐妹給這筆錢!”
“這樣吧,我們也不是不賠,接下來的事兒,讓華為的法務跟你們談吧,該差你們的,缺你們的我們一分都不會少的,但是多一分錢我們也不會拿,別把我們當冤大頭好吧,我們也是受害者!”
說著,秦淮茹當著眾人的面,撥打了總部的電話。
“喂,我是秦淮茹,找兩個民事法務來凱歌廠,這裡有事兒要談!”
咔嚓!
秦淮茹說完後,果斷地掛掉了電話。
王小花說:‘淮茹,不用這麼麻煩吧,這......把錢給了不就行了麼?’
秦淮茹說:“小花,咱們也沒說不給錢啊,現在雙方是在協商賠償問題,然後找專業的人進行評估,評估之後咱們就給賠償!”
“但是不能他說燒了三萬塊錢咱們就給三萬塊不是?評估下來,超出三萬咱們多給,不夠的就少給!”
“我這個廠子沒有多少流動資金,但是五十八十萬還是能拿出來的,夠賠他們三個的!”
一個小小的服裝店,張口就說燒了三萬塊錢,你這一個店裡有沒有三萬塊錢的貨還不確定呢,真敢獅子大開口。
在這個人均十塊錢是大票的時代,三萬塊錢,無疑不是一個天價數字。
服裝店老闆看向秦淮茹,說:‘秦老闆,這.....’
秦淮茹說:“我知道你們已經找好評估師了,做過測試了,但我們作為賠償方,也得知道損壞了什麼不是?”
“你們放心,我家有專門幹這個的團隊,不會讓各位吃虧的。”
跟著陳凱歌的這一段時間,秦淮茹也幹練了不少,準確的說是學到了不少東西。
若是在往常,秦淮如早就給王小花拿錢,讓王小花把這些人給打發走了。
但跟了陳凱歌一段之後,秦淮如就不這麼認為了。
做生意的老闆,每一筆錢,必須要花的有來有往,公事公辦。
自古以來都是慈不掌兵,義不掌財。
要是這兩下子都沒有,趁早回家抱孩子去。
當什麼廠長?
不做到這兩點,有家財萬貫,也得被人給玩兒光了。
就拿王小花家失火,把人家的店給燒了一樣,賠償就得走流程,即使是你理虧。
沒說不賠,但也不能你說賠多少就賠多少,畢竟火不是王小花放的。
按理說,這麼大的火,商場打更的沒有發現?
商場也有責任在裡面的,不能單方面追究王小花一個人的責任。
一定是商場打更的晚上睡覺了,玻璃被砸那麼大的動靜都沒聽見。
見秦淮如堅持要這麼幹,三家小老闆商量了一下後,最終妥協了!
“行吧,那就聽秦老闆的!”
“讓華為的專業人士來看看吧!”
“聽秦老闆的!”
......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