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在1972年5月18日起正式生效。
為了防止產生國際衝突,保證無核化地區不存在核武器,已經簽定了三個國際條約:《南極條約》、《外層空間條約》和《拉丁美洲無核化條約》。這個條約是對其他三個條約的擴展和補充。
20世紀60年代,學技術的發展和對海底擴大未開發資源的日益增長的興趣容易導致國際爭端,尤其是對利用洋底作為軍事設施使用的場所,包括放置核武器,引起人們的擔心。而當時又缺乏清晰的法律和規定。
條約的內容,承認人類在為和平目的探索和使用海床洋底的進展方面具有共同利益,
考慮到防止在海床洋底進行核武器競賽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平、緩和國際緊張局勢和增強國家間的友好關係,
深信本條約是朝向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排除軍備競賽的一個步驟。
日本內國政府這是在違反《禁止在海底試驗核武器條約》這個條約,目的顯而易見,稱霸世界的野心一直不死,為完成稱霸世界的野心,一直在秘密準備著,等待時機成熟的那一天。
大多數國家都認為日本是準核國家,因為日本擁有大量核電站並且擁有大量的鈾,而日本已經完全掌握了核武器技術,至於製造核武器只是一個時間問題。
眾所周知日本是二戰期間唯一遭受到核武器攻擊的國家,然而鮮為人知的是日本在戰爭期間也積極地進行了原子彈的研發。
明治維新之後,為了在物理科學領域追趕國際一流強國,日本派出了大量留學生趕赴歐美各國學習。
日本此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培養出不少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核物理學家,比較著名的有長岡半太郎、菊池正士、荒勝文策和仁科芳雄等人。
1945年11月24日,根據美國陸軍部和駐日盟軍總司令部的命令,美軍將收繳的理化學研究所、京都大學等機構的迴旋加速器全部銷燬,然後將殘骸扔進了東京灣。
伴隨著泛起的水花,日本戰時核武器研究項目的痕跡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殆盡,但是其引發的餘波卻長久地在日本政界、軍界以及科技界的心頭盪漾、揮之不去。
在冷戰期間,有不少日本政客試圖用各種手段讓日本擁有核武器,他們對核武器的覬覦,最終也和曾經的日本軍部一樣,最終被歷史證明不過是一場春秋大夢。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日本會把核實驗基地建在海外,放在印度尼西亞一個荒無人煙的島嶼上。
陳勇猜測,日本把核實基地放在這裡有很多因素,一是為了避開駐紮在日本的美軍監視。
二是避開聯合國條款條約。
三是為了掩人耳目。
四是為了逃避責任,受到各方的譴責。
就算這個基地被人發現,可以毫不猶豫的毀掉一切,推卸責任,這就是日本把核實驗基地建在這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