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宗教信仰很是複雜,苗族的宗教屬多神教,因崇巫信鬼,又稱“巫教”,或“巫鬼教”。
苗族信奉和崇拜的鬼神甚多。如湘西花垣苗族地區,有36堂神和72堂鬼;黔東南臺江苗區有43種鬼,苗漢雜居區有82種鬼。在苗語裡,神和鬼是不分的。
但在苗族的宗教觀念中,無論神和鬼,都有善惡之分。認為“善神”能造福於人,故虔誠信仰和供祭;“惡鬼”專門與人作對,則禳祓,以躲避和驅趕。祭祀活動多由巫師主持。巫師,屬職業宗教人物,在各苗族地區情況不一。湘西和黔東北一帶分苗巫(叫“巴代雄”),客巫(叫“巴代扎”)兩類,均父子相承或師徒相傳,子(或徒)通過“牽街”、“上刀梯”等儀式,正式成巫;還另有“仙娘”,可以“走陰”。黔東南的巫師都是苗巫,分“走陰”和“不走陰”兩種,不設祖師壇,不拜師,不世襲。黔西北的巫師“走陰”的不祭鬼,祭鬼由“不走陰”的巫師擔任,也不世襲。滇東北威寧等地苗族巫師,一般世襲,一部分外傳,正式成巫之前,先學跳鬼2~3年,再舉行立神儀式。滇東南金平縣的苗巫設有神堂,每年正月初五開堂進行宗教活動,到十二月二十九日封堂。各地苗巫有一個共同特點,即與一般僧道不同,他們同普通人一樣,過著塵世間的生活,並且不脫離生產勞動。苗巫以口頭相傳的方式,掌握大量的咒詞、秘訣和巫歌。他們最熟悉苗族的源流和歷史,最懂得本民族的各種禮儀和傳統道德規範。所以苗巫不僅是宗教人士,而且是知識文化的保存者和傳播者,在苗族群眾中很受崇敬。從內容看,苗族崇拜的鬼神和流行的祭祀典儀,大致可分成兩類:一是原始的宗教崇拜(或稱“苗神”、“苗教”),一是各自遠古以來逐漸自發產生和形成的鬼神觀念和宗教崇拜;後者為苗族進入階級社會後,一些社會力量被神化的產物,並且在形成過程中受到了人為的宗教,如道教、佛教的影響。 苗族最原始的宗教崇拜,是由“萬物有靈”觀念產生的自然崇拜。在所謂的36堂神中有“龍公龍母”、“龍子龍女”、“白鶴仙子”、“白虎仙人”、“阿僕守代”和“阿孃守那”(即日父神,月母神)等。這些神鬼顯然都是原始的自然崇拜的產物。例如,“雷鬼”、“泉鬼”、“風鬼”、“古樹鬼”、“神山”、“神石”等。苗族的“接龍”、“安龍”等祭祀活動,也帶有原始的自然崇拜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