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數量:21萬
這提升速度實在是太快了,這就是發展經濟的好處。
來到唐人街的詭異哪一個不看看他寫的書、看看他畫的畫、聽聽他作的曲?
人家都是衝著這個來的!
書籍的傳播力度比不上歌曲,畫也是一樣。
而畫的話…看的詭異也不是每一個都成了他的粉絲,畢竟粉絲轉化會有流失。
這才導致了粉絲數量比不過觀眾數量和讀者數量。
不過就算如此,凌天也滿足了。
這效率已經很高了。
再發展幾個月差不多就能集滿一百萬的熟練度。
“剛好,趁熱可以把自己的名聲打出去...那就辦一場音樂節吧!”
凌天眼睛一亮。
現在是他把自己名聲打出去的最佳時機,也是自己的成名之戰!
在詭異界成名!
神話!
這樣一來,詭異看到自己的東西就能聯想到他,那以後誰看到他不遞根菸?
說幹就幹。
很快凌天就吩咐手下操辦起來。
加上這是自己的地盤,整個唐人街熱鬧起來。
每個詭異都察覺到似乎要舉辦什麼,開始打聽。
“兄弟,你們這是操辦什麼?”
“這個啊,我們老闆準備舉辦音樂節,三天後就正式開始。”
“音樂節?誰的音樂節?”
詭異們很懵。
“還能誰的?你們不是天天聽嗎?”
這隻詭異嗤笑。
“凌天大佬的?真假?”
畢竟歌曲上面寫著凌天的名字,作為每天買歌曲的它們自然都眼熟於心了,很多詭異都想見一見這位歌曲大佬。
“當然是真的,而且他就是我們唐人街的老大,所以你們要是想搶一個前排位置,還是趁早來為好,不然排到遠遠的,那體驗可能不會如前排那樣。”
這隻詭異透露道。
“票在哪買!我要訂購前排!”
這下子詭異們激動了,這種機會它們可不想錯過,而且多訂一點票,還能當黃牛賺差價,妥妥的發財機會啊。
以凌天現在的名聲,它們不信這票賣不出去!
“票?啥票?音樂節沒有票,想來就來。不說了,我還要搬東西呢,讓一讓讓一讓。”
凌天操辦音樂節的目的可不是賺錢,而是帶動詭流,收割粉絲量,打響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