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末他們中午從京市離開,晚上七點多才到達目的地。
……
住了十二天的院,吳迪終於徹底康復,出院了。
來到京市警署總局做詢問筆錄,這個時候吳迪才知道,事發當天,他的小命差點兒丟在那條路上。
"也就是說,要是當時沒有人出手相助,我很有可能就交代在那兒了,是麼?"
臉色陰沉聽著警方轉述的,那些犯人交代的事情經過,吳迪心情複雜。
當天的細節,他全部都記得,在自己車子撞到路邊的護欄前,他沒有看到任何人。
按照當時的時間,從自己徹底暈過去到警察趕到,也就只有短短不到十分鐘的時間。
什麼人可以在這樣短的時間裡,放倒七名綁匪!還是手上有人命的慣犯!
就算學過拳術的他也做不到!
"那群犯人的頭頭外號豹子,經他和他手下人交代,當天出手的是一個女人。他們都不認識她,她是直接出現在他們七人身後的。"
來人是吳迪,是此案的受害者,也算是公眾人物,警局這邊很重視,出面接待的是全權負責此事的曲向天。
"女人?"吳迪重複。
"對,女人,他們口徑一致,都說是一個穿著半袖褲衩,長相十分漂亮的女人。
從事發到現在,他們不是在醫院就醫,就是被關在看守所裡,沒有碰過面,不存在對供詞的可能。
而且按照我們勘探的結果。現場雖不見明顯打鬥的痕跡,但豹子他們被打得站不起身卻是事實。其中有兩個人更是好像直接被撞在護欄上,骨折了。"
也是覺著不可思議,曲向天在聽那七名歹人說供詞的時候,甚至覺著他們在瞎掰,或者神經錯亂了。
哪有人能在幾秒之內,直接甩飛好幾名體格龐大,身子健壯的成年男子?
還把他們打得半死不活,起不來身!
這不是開國際玩笑呢麼!
可問一個人這樣說,兩個人這樣說,七個人都這樣說,不可能也變成可能了。
總不能七個人一起神經錯亂吧!他們還不存在穿供的可能。
"女人……。
曲隊長就沒有找到一點兒我這位救命恩人的線索,和相關身份信息麼?"
想到了自己最後一眼看到的衣服和倒地的人,吳迪是相信那些犯人的話的。
在醫院時,他就覺著自己一定是被什麼人救了,才會逃過一劫。他本以為會是一群不宜出面的人,例如特種兵種,只是沒想到,那是一個人!一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