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華要是稍微對我好一點,我都會覺得那是假象。
她根本不是在對我好,只是又透過我看見了別人。
她要是對我不好,我又會覺得她已經厭倦我了,現在對我不理不睬的樣子,才是真的她。
我就在人生最失意的時候,又要飽受這種煎熬。
我真的覺得我要瘋了!”
說到這裡,馮光耀舉起雙拳,狠狠的砸自己的頭。
林牧看著情緒過於激動的馮光耀,直接說道“所以你就殺了潘利華是嗎?”
馮光耀瞬間停下了手裡的動作,他抬起眼睛看著林牧。
林牧又拿起了桌上的屍檢報告,說道“這是法醫的實踐報告,潘利華的心臟表面有明顯的電擊斑。
所以,她真正的死因,是由電擊誘發的心臟病。
而且經過測量肝溫,法醫最終確定潘利華死於今天早上的6-7點之間。
而那個時間段,你家除了死者之外,只有你和你三歲的女兒。
馮先生你總不會說,是你女兒造成的電線短路,又恰巧被你妻子踩在腳趾縫裡。
從而導致她被電擊,繼而誘發心臟病,造成猝死吧。”
馮光耀看著林牧手上的屍檢報告,深深的嘆了一口氣,然後說道“潘利華是我殺的。
今天早上她因為感冒請假,就沒有起床。
我也沒訂鬧鐘,所以就多睡了一會兒。
結果她發現我6點半了還沒起,就說我‘掙不到錢就知道睡懶覺,我姐夫這會早就起床跑步了。’
就是因為這句話,直接刺激到了我。
她姐夫,她姐夫,什麼都是她姐夫!
我是一個獨立的人,是個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
為什麼要當別人的替身,別人的影子!
我不要這樣,這種日子我受夠了!
於是,我就翻過身想掐她脖子。
可我剛碰到她,就想到了這個方法不行。
掐痕太明顯了,任誰看都能看出來。
你當時看見的那個淺淺的痕跡,就是當時留下的。
然後我就想到了她的心臟病,不能受刺激。
於是我扯過一旁的充電器,將線扯斷,露出裡面的電線,纏住她的腳趾頭。
她開始時還在跟我撕扯,可因為她心臟不好,沒動幾下便喘不上氣。
我就趁著她坐在床上拼命呼吸的時候,把插頭插進了插座內。
電源接通的瞬間,她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抽搐起來。
我就站在一旁,看著她雙眼上翻,口吐白沫,二便失禁。
最後我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才把插頭拔了下來。
那會兒她已經沒有呼吸了。
看見她的樣子,我就把她脫光了扔進浴室,打開淋浴噴頭。
然後收拾了弄髒的床單,裝進我的揹包。
之後我又叫醒女兒,送她去上學。
走到單位樓下的時候,我就把床單和那斷掉的充電線扔了。
做完這一切,我就開始給潘利華的手機打電話,裝作很關心她的樣子。
之後又給她姐姐打電話,讓她去找到她妹妹的屍體。
這樣就沒有人能夠發現,潘麗華是我殺得。
可是,我沒想到竟然會有多事的醫生報警。
更沒想到那麼小的傷口,都會被你們發現。
看來真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