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老闆娘聽了林牧的話,被嚇得差點坐到了地上。
在聽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後,老闆娘的手都快擺成螺旋槳了。
她語無倫次的說道“警察同志啊,這事兒跟我沒關係啊。
不不不,我也不知道這事這麼大啊。
我當時就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才沒有報警的。
我真的沒想到事情會鬧得這麼大!
哎呀,現在可怎麼辦啊,我要不要去警察局自首啊!?”
林牧看著完全慌了神的老闆娘,知道她一定是隱瞞了什麼事,便語氣嚴肅的說道“半年前,在你這家旅館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你一五一十的說出來,不要再有所隱瞞。
你現在對警方的配合程度,直接決定了你會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聽了林牧的話,老闆娘深呼吸了幾下,強行讓自己冷靜下來,才仔細的講述起了事情經過“大概半年多之前吧,我那天還是和往常一樣,每天照例去樓上收拾房間的衛生。
就在走到312房間的門口時,我發現房間的門是開著的。
我回想了一下,早上312的客人,並沒有去前臺辦理退房手續。
我就站在門口喊了幾聲,可裡面也沒人應聲。
於是我便走進了房間裡面。
走進去之後,我便看見屋子裡面亂七八糟的。
被子扔在地上,床單也很亂,連裝熱水的暖水壺都給我摔壞了。
我看到這樣的場景,真是氣不打一處來。
哪有這樣的客人,不是自己家也不能這麼禍禍人啊!
關鍵是我走進衛生間之後,又發現裡面的毛巾什麼的也全沒了。
這還不是問題的關鍵,主要是我還在衛生間的地上和牆上,看見了一些血跡。
那些血跡也不是很多,星星點點的。
我還以為是頭一天住在這裡的女孩子,來月經了,或者是哪裡割破了弄得。
後來看見那亂糟糟的屋子,我又以為是女孩和誰打架了,我也沒往壞處想。
加上我那會兒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也沒想到要報案。
還有,屋子裡面的私人物品都拿走了,一看就是人已經離開。
既然客人沒去辦退房手續,那顯然她的押金也不打算要了。
我那會兒押了她200塊錢,這些錢完全可以覆蓋屋內物品的損失。
要是仔細算下來,我還能佔點小便宜。
我怕要是去報案,你們把人找回來,我還的把多出來的錢退給人家,便沒聲張。
所以我就把衛生間的血跡擦乾淨,把屋子也重新收拾整潔,便又租給了別人。
我以為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都過了半年了,竟然還有警察找上門。”
林牧聽了老闆娘的話,又繼續問道“你這裡有顧客的入住登記吧,麻煩你拿出來給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