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永濱哭了會兒後,胡亂的抹了一把臉上的淚水,開始講述他和丁玉美之間的故事。
“我和丁玉美的初見,是在我上班的地方。”於永濱說到這裡,眼角又流出一滴眼淚。
他抬手擦去,繼續說道“那天她來店裡看車,我正好有事去了前廳,就看見了她。
她由於年紀小,穿的又很普通,都沒有銷售願意接待她。
她就一個人站在那裡,顯得很孤單。
然後我便和做銷售的郭哥說,那個女孩應該是想買車,讓他過去問問。”
“等等,你說的這個郭哥是誰?”林牧打斷道。
於永濱說道“郭志軍。”
見林牧沒再問什麼,於永濱又繼續說道“我本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
結果有一次,我去前廳拿那個公用的手機,想給家裡打個電話。
結果按錯了按鍵,撥出去了一個電話。
我剛想掛掉,那邊卻秒接了,說話的是個聲音甜美的女聲。
我就和她聊了幾句,結果發現,竟是那天的姑娘。
我沒想到,她那天也注意到了我。
之後,我便經常拿那個電話,給她打電話聊天。
然後,我們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
後來,我又用那個手機號申請了一個WX賬戶,上面只有丁玉美一個好友。
這樣,她就是我的獨一無二,我倆都覺得這很浪漫。
再後來,丁玉美就懷孕了,我也很想娶她。
可是我沒想到,她竟然跟我要彩禮。
她說,她不是父母親生的,是個養女。
她不想去找她的親生父母,但也不想讓養父母白養她這麼多年。
她說,她離家出走也是為了不再花他們的錢,想自己掙錢回報他們。
她想回家拿戶口的時候,能給養父母二十萬,也算是報答了他們的養育之恩。
她還說,她這些年自己攢了七萬多,原本想給自己買臺車,現在不想買車了。
她想讓我再拿出十三萬,給她湊個整,可我哪有那麼多錢?
我說,既然不是親生的父母,給個一兩萬意思意思得了,結果她就是不同意。
她不停地跟我提她的養父母對她有多好,她要報答他們。
所以,她才想要給他們些彩禮錢。
為了這事,我們也吵過幾次架,每次都無疾而終。
我說不通她,也拿不出錢,只能僵在哪裡。
這也是為什麼,她都懷孕那麼久了,我們還沒有去領結婚證的原因。
案發那天是她產檢的日子,我特意請了假陪她一起去。
醫生說胎兒一切正常,再有一個月就足月了。
丁玉美很高興,然後她又問出了那個問題‘咱倆什麼時候去領證?’
聽到這個問題,我就一陣心煩意亂。
想領證,就得見她父母。
那就意味著要錢,可我沒有錢。
不領證,孩子眼看就要出生了。
沒有結婚證,就辦不了準生證。
這根本就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而且,這個問題從她懷孕開始,就一直在折磨我,那天我終於受不了了。
我想到了一個可以一了百了的方式,就是殺了她。
如果丁玉美死了,那麼所有的問題就都沒了。
彩禮不需要了,婚也可以不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