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欣雖然是受害者,但是也成了街坊四鄰茶餘飯後的談資。
這件事就這麼一傳十,十傳百的,最終還是傳到了欣欣未婚夫家人的耳朵裡。
可能是受不了人們的議論吧,後來那個男孩的父母找到了我們,提出瞭解除婚約的事。
原本欣欣和那個男孩之間的感情很好的,可是自從出了這件事情之後,那個男孩卻一次都沒有出現過。
我開始並不同意退婚,畢竟這件事也不是欣欣的錯,她也是個受害者啊。
可是那個男孩的家人態度非常的堅決。
後來我一想,就算我不願意,最後讓欣欣嫁過去了,婆家人對她有偏見,欣欣以後得日子也不會好過。
所以也就同意了他們的提議,將欣欣和那個男孩的婚事解除了。
但是欣欣卻十分的難過,她想不通那個男孩為什麼就不要她了。
即便想要分手也該是這個男孩自己出來,和她說清楚。
可是那個男孩就是不出現,也不回欣欣的信息。
欣欣非常的痛苦,不明白之前那個天天把比她掛在嘴邊的人,為什麼能說不要她就不要她了。
就這樣,欣欣是日漸消沉了下去。
我開始只當欣欣是失戀之後心情不好,便沒太在意。
可是欣欣的狀態越來越差,後來我才知道,欣欣是得了抑鬱症。
但是那個時候,我把精力全部放在了工作上,也沒察覺出來欣欣是病了,沒有及時的帶她去看病。
直到後來,有一天我下班回到家,聞到了一股很濃的煙味。
我這才意識到出事了,當我推開欣欣的房門時,就看見她一動不動的躺在床上。
我把欣欣送到醫院的時候,一切都晚了。
我的女兒,就這麼離開我了。
可是悲劇還沒有結束,自從欣欣走後,我愛人也日漸消沉。
因為有了欣欣的前車之鑑,我便帶著我愛人去了醫院。
雖然經過了積極的治療,但是我愛人的病卻不見絲毫起色。
其實我也理解我的愛人,畢竟喪女之痛,是無法隨著時間被淡忘的。
我真的是小心翼翼的照顧我愛人三年,可她還是趁著我上班的時候,選擇用相同的方式去離開了我,去找我們的女兒了。
就這樣,在短短的三年時間內,我喪妻喪女。
在五十多歲的年紀,重新變成了一個孤家寡人。
我自問教書育人一輩子,沒做過什麼大奸大惡之事,為什麼老天要如此對我!
我當時也不想活了,很想去找她們娘倆。
可是後來我又覺得,我現在承受的一切,都是因為於萬林這個畜生。
我的女兒沒了,我的妻子也沒了,但是這個畜生卻還有重新出來的一天。
這讓我如何能夠接受!
於是我便想要復仇,我要用自己的方式,替欣欣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