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小女名叫王小紅,我的母親當年正是國公府夫人找的奶孃。母親是為了給我治病,才會答應月娘做下如此錯事。換孩子的事情,都是月娘一人指使的,國公爺並不知情。”
“小賤蹄子你亂說什麼呢!我一個人怎麼可能做到換了國公府的千金!”月娘趕忙大喊。
小紅也不甘示弱:“我娘知道月娘你心狠手辣,事後想必會殺人滅口,因此帶著我躲藏了出去,還是沒有逃過你的追殺。可是我娘在死的時候留下血書一封交給了我,上面寫明瞭你的罪行,你也沒想到我還活著吧!”
說著,從懷中掏出一個布包,雙手顫抖著打開,一面是一塊舊布,上面血跡斑斑,因為時間久遠已經一片烏黑,歪歪扭扭寫著月娘指使自己換千金的事情。
府尹派人將血書拿去查驗,的確是十幾年前的物件。
月娘沒想到沈之峰這麼多年,還一直處心積慮的藏著奶孃的女兒,想必是早有防備,一旦事發都推到她的身上,一時間又哭又笑。
什麼恩愛情濃,什麼海誓山盟,都是假的。
她眼中爆發出不甘的痛恨,猛地起身朝著沈之峰衝過去,掐住了他的脖子。
猝不及防的沈之峰嚇了一跳:“賤人!”
旁邊的官差立馬將月娘拉開了,尖利的指甲還是在沈之峰的脖子上劃了兩道血痕。
府尹皺了皺眉:“竟然敢當堂行兇,擾亂秩序,蔑視公堂,拖出去先打二十大板!”
立馬有人將月娘拖去打板子,她痛苦的叫聲響了起來,卻還是破口大罵:“沈之峰,你不得好死!”當即被人堵了嘴。
場外的沈傾雲冷眼看著這一切,沒想到這十幾年沈之峰竟然還留著這一手。
當年的事情實在是太久遠了,如今沈之峰有了人證,自然是略勝一籌,換孩子、殺奶孃的事情被全部推到了月娘的身上,當堂判了三日後午時處斬的死罪。
但無論如何,沈思思為外室所出卻是不爭的事實,假千金的身份一下子被傳得人盡皆知。
這樣一來,韓柔不願意為沈思思出嫁妝是情理之中,沒有人再說什麼了。
外室的女兒佔了自己親生女的位置,做了國公府十幾年的嫡長女,韓柔沒有直接揭開這個醜聞,已經是仁至義盡。
根據韓柔呈上的賬目,國公府反倒是挪用了韓柔的嫁妝,倒欠一大筆銀子。
律法明確規定了嫁妝是女子的私有財產,對於這件事,沈之峰再無力反駁。
圍觀的眾人都不禁感嘆,難怪要與沈之峰和離啊。
“若我的女兒被換了,我非得殺了那小賤人,還有那小賤人的女兒!”
“就是,還以為國公爺真的像他說的那樣鍾情不二呢,不僅養外室,沒想到還是個吃女人嫁妝的軟貨。”
“哎,話不能這麼說,哪個有地位的男人不是三妻四妾,外室不過一個玩物,我覺得倒也情有可原。”
“那你光明正大納妾呀,還不是瞧上了人家的嫁妝,你們男人就是滿嘴謊話!”
......
消息一路傳回沈國公府,沈思思跌坐在床上,一臉慘白。
完了,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