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逛了3小時,手裡收穫了好多東西,這麼提著也不是這麼回事,打開跑腿軟件直接叫了一個跑腿的把手上的東西送回了酒店。
一下手裡就輕鬆了,轉頭之際,感覺有人跟著她 ,可再轉頭的時候好像又感覺沒有,她眯眯眼睛,擰眉。
不過也沒有多做思考,繼續逛街。
走到一個名牌鋼筆的店門口,嚴娜的腳步被定格住了,她想進去,也這麼做了,她邁步走進裡面,透明的玻璃展示臺下面都是名貴的鋼筆,在燈光下,鋼筆的筆身泛著光。
嚴娜的手指劃過櫃面,一路順著直線來到一個金色筆身的鋼筆處,腳步定住,她的腦海一秒就出現了藍允辰的臉龐。
是的,她進這家店的初衷就是第一時間想到了藍允辰是一個大學教授,她居然想買一支鋼筆送給他。
這支金色的鋼筆很耀眼,很紳士,感覺跟藍允辰很貼切,櫃員是懂察言觀色的,看出嚴娜眼神對這支筆的喜愛,戴著手套拿出來。
在嚴娜的前面展示,介紹,還拿了一張白紙,用這支金色的鋼筆在紙上寫字,純白的紙張被筆尖淺淺的染上了印記,每一個字在上面落下,就好像一個音符在跳動。
嚴娜情不自禁的要求戴上手套來感受這款鋼筆,筆身是正常的長度,握感很舒服,她二話不說的也不問價格就大方的買下。
在不知道送不送的出去的時候,她買了下來,爽快的刷了銀行卡。
嚴娜一直都是一個遵從內心的人,她不會隱忍,掩藏自己的喜歡,內心最真實的想法,喜歡了就帶回家,不管之後能不能用上,起碼在想起來的時候不會遺憾的說,早知道我就買回來了這句話。
如果沒有用處,那麼放在家裡也可以告誡自己,這是不該買的。
等嚴娜走出大廈的時候,天已經黑了,她在裡面可以說待了一天,吃飽逛飽,手裡又是一袋滿滿的戰果。
巧合的是,在她出來的時候一輛出租車正好停在了她的面前,搖下車窗詢問,“小姐,走嗎?我剛好空車。”
巴不得呢,走一天了,“好,送我去藍城酒店,謝謝。”
司機是一個小夥子,很爽快,“好的。”說著就麻溜下車,打開後備箱幫嚴娜把東西放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