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七十萬,並不算少,無論宋滿月近期的風頭多盛,她成就地位在那擺著,就是個初出茅廬的新人,這個數字已是相當不錯。
“可以,我沒有異議。”
宋滿月不清楚這個價格是高是低,她也不是很在意,一是因為她知道自己名氣地位不足,沒有可以與人談條件的底氣,二是因為她拿下這個代言,主要是為了增加自己與嘉映談合作的籌碼。
宋滿月查過嘉映的市值,以現在的股價算,收購百分之五的股權,差不多要四個億,未來說不準還會增加,以她現在的能力,十萬都拿不出來,別說四個億。
所以她暫時只能先與嘉映合作,而<夜妝刀馬旦>的女主,和即將簽訂的代言,便是她的敲門磚。
陸唯姝沒想到宋滿月如此乾脆果斷,不由得又高看她一眼,拿起手機打通秘書室的電話:
“阮文,把代言合同拿過來。”
三分鐘後,阮文將一式三份的合同放在宋滿月面前。
宋滿月一邊翻閱,一邊聽阮文介紹:
“合同時效是從簽訂起的半年內,這半年中需要宋小姐配合品牌的宣傳,維護品牌形象和個人形象,如果因您個人行為導致品牌受損,要賠付高額違約金。”
阮文說著,宋滿月已經看到了違約金的頁面,賠付金額是代言費的十倍不止,不僅要賠付公司損失,還有名譽費品牌公關費。
數字之高,讓宋滿月都暗自驚訝。
更讓宋滿月意外的是,明星代言費的稅率竟然高達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說二百七十萬到自己手裡,也就一百六十多萬。
阮文不知道宋滿月心中所想,接著介紹:
“當然,在您代言後,我們會贈予您一套新品服飾,並且合同有效期內,您可免費借用Floats品牌的任何產品。”
宋滿月知道,Floats名下的產品,不僅僅是服飾,還有箱包,化妝品等等,而且Floats的新品價值也要高達百萬,直接贈予的衣服,還不用繳稅,總體下來實在不錯。
於是確定無誤後,宋滿月在合同上籤上自己的名字。
不知何時,陸唯姝從辦公桌站到宋滿月身邊,看宋滿月簽完合同,笑意溫和的伸出自己的手:
“合作愉快,宋小姐。”
宋滿月起身,握住陸唯姝的手。
“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