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下了公交車,楊慧委屈得都快哭了。
自從嫁給王鐵柱,她吃得飽穿得暖。
出行都是挎子代步。
每次王鐵柱送她去學校上學,她那些同學,沒有一個不羨慕的。
可以說要多風光,就有多風光。
哪像是此刻,懷著孕被人擠成油渣,還沒法罵人。
楊慧心裡的落差感,簡直像是從喜馬拉雅山,直接跌到馬裡亞納海溝。
“鐵柱,咱們能不能不賣挎子?你能不能和林陽說說別辭職,你照樣回去工作,等畢業了再辭職。”楊慧說道。
聽到前半句,王鐵柱還高興了一下,以為楊慧想通了。
可聽到後半句,他的心唰的一下就涼了。
畢業再辭職?
那不純純是薅林陽羊毛嗎?
做人可不能這樣賤嗖嗖的啊!
人家林陽可不欠你的。
這樣做對不起天地良心!
當初在鄉下的時候,人家林陽也沒虧待你楊慧。
現在你做出這種背後捅刀子的行為,你也配叫人?
王鐵柱在心裡一陣罵。
但表面上他還是沒表現出來,笑了笑說道。
“昨天因為辭職這事兒,我和林陽吵了一架,現在你讓我回去上班,我可拉不下這個臉。
再說了,我不上班,都是為了你啊!
不是你說,我上班不陪你,你心裡難受嗎?
現在我不上班了,我能天天陪著你,你去哪兒,我就去哪兒。”
王鐵柱直接把丈母孃那套話術搬出來了。
楊母張口閉口都是,“我是為了你好!”
王鐵柱就把這話給記住了。
楊母怎麼說他,他就怎麼招呼楊慧。
他是長得憨厚,可他不是真的鐵憨憨!
王鐵柱這張臉太有迷惑性,所有人都覺得他憨。
只有林陽和趙遠知道,這人要是損起來,壞起來。
那餿主意是一籮筐接一籮筐。
楊母看王鐵柱憨,想通過女兒拿捏王鐵柱。
殊不知這次踢到的,真特麼是根鐵柱!
弄不好,就是個腿斷腳瘸的下場!
而現在之所以把楊慧接回來。
一是因為王鐵柱想要留下楊慧肚子裡的孩子。
第二則是因為50年的《婚姻法》。
其中,第五章第十八條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離婚,須於女方分娩一年後,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如果王鐵柱提出離婚,那就得等到孩子出生後一年。
這麼長時間,王鐵柱等不起。
所以離婚只能楊慧來提。
而且王鐵柱還希望楊慧能主動放棄孩子。
當然了,這一點,可以通過林陽接下來的安排,一點點實現。
還有就是家庭財產這一塊兒。
因為50年的規定不是很明確,所以王鐵柱和楊慧婚後買的房子,大概率是王鐵柱自己的。
因為楊慧此時在讀書期間,沒有任何收入。
家庭收入是王鐵柱一個人承擔,他在廠裡工作的事兒,也是可以提供相關證明的。
所以,林陽建議王鐵柱第一步,就是假裝辭職,加上裝窮。
王鐵柱名下的房產,廠裡,瓜子廠的分紅,以及每年各種額外收入,都沒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