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張氏點點頭,“我知道……”
隨著王主任起身離開,其他人也都陸續走了。
賈家打的借條,王主任留了一份,許大茂留了一份,秦淮茹和賈張氏手裡也有一份。
一式三份,避免其中一份被人篡改數字。
這種手寫的借條,以前不是沒有人改過,所以後來漸漸發展成大小寫都要有,借條也要準備好幾份。
有些人就兩份,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
有些人則是三份。
比如今天這樣,連擔保人都有一份。
拿著借條,許大茂沒有回家,轉頭就跟著林陽進了屋。
“來吧,咱們也籤一份。”許大茂笑道。
接著林陽取出2500塊錢給許大茂,許大茂則和林陽簽了借條。
依舊是一式三份。
林陽留著其中兩份,許大茂帶走一份。
然後許大茂就拿著錢往醫院去了。
林陽則拿著借條,去追王主任。
等追到王主任,林陽便把情況對王主任說了。
“許大茂家剛生了個女兒,不想動家裡錢,所以找我借的,借條我們也打好了,王主任你幫忙做個擔保人。
回頭那傢伙要是不還我的錢,我還能找您幫我做主。”林陽笑道。
王主任看了看借條。
上邊確實有許大茂的簽名,和之前賈家那份借條一對比,也確實是許大茂的字跡。
“你倆早點說多好,我一次性就給辦了,現在還得再跑一趟,走吧我們回四合院。”王主任說道。
“回四合院?幹什麼?”林陽懵了。
“這借款人和出借人寫借條,總得保人知道,要不然我怎麼給你擔保?
你小子辦事我確實是放心的,但是咱們得合規矩,必須得走流程。”
王主任秉持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做事兒一絲不苟。
林陽點頭,“那就勞煩您和我跑一趟,他人不在四合院,拿上錢就去醫院救人去了。”
“行,那咱們就去醫院。”王主任說道。
找王主任做擔保,是林陽想出來的主意。
王主任這樣的擔保人,其實更像是監督者,而不是普通的擔保人。
普通擔保人,在借款人跑路以後,要替借款人賠償。
好多人就是出於好心,替朋友擔保,結果被坑得傾家蕩產。
但王主任是用街道辦主任的身份來擔保的。
她的作用,更大的是監督,而非擔保。
如果賈家跑路,她只要負責把之前掛到街道辦名下的賈家房產,賠償給出借人許大茂就行了。
但剛剛這份借條上,並沒有寫明,逾期不還賠償什麼。
所以王主任現在要帶著林陽趕過去,重新讓許大茂和林陽再寫一份。
最好也讓許大茂提供一份可賠償的資產,掛在街道辦名下。
如此一來,王主任才好替兩人做擔保。
2500塊錢,這可不是小數目。
現在王主任的工資,也才130塊錢,一年才賺1560塊錢。
要是讓她去賠,她就得節衣縮食兩年,才能賠得上。
所以這擔保的物品一定得有,就像賈家房產似的。
兩人坐上公交,一會兒就到了醫院。
進門的時候,恰好遇到許大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