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說不著,找你舅舅來說。”聾老太太不打算打理林陽。
林陽撇撇嘴,上前敲敲門,“舅舅,開門。”
下一刻,門打開了,楊智新探出頭來,“幹啥呢?”
他和婁曉娥正在“說話”,不希望被人打擾。
剛才聾老太太敲門,其實他聽見了,不過他不想搭理。
直到林陽敲門,他才不情不願地過來開門,婁曉娥則躲在裡面,不敢出來。
林陽還沒說話,聾老太太就直接擠開他。
“楊智新是吧?”聾老太太笑問。
“對,您有事兒?”
“我想讓你給我做兩年飯,但是我沒票,不過我有這個,條件也很簡單,有肉就行。”
聾老太太說著,從兜裡掏出剛剛藏起來的小黃魚。
“你要是答應給我做飯,這條小黃魚就是你的。”
這條小黃魚是標準重量,重35克,按照目前20元每克的價格來算,這條金條值700元,除以24個月(也就是兩年),每月大約等於29.1元。
聾老太太沒有糧票,除了這29元其他都得楊智新想辦法。
如果楊智新票據夠還好說,票據要是不夠,就得重新想辦法,這麼一看,聾老太太把價格卡得是剛剛好。
畢竟一隻雞也一塊多了,還有豬肉也好幾毛。
她要是頓頓吃肉,楊智新雖然難一點,但也不是不能做。
做一個月能有十幾塊賺頭,等於是一項穩定的外快。
“怎麼樣?我一個老太太,吃一天少一天,萬一我幾個月後沒了,這金條你也不用還給我,是不是很划算?”聾老太太說道。
她是吃過劉玉華帶去的飯菜後,想著反正金條也不能吃,乾脆拿了一條小的,來找楊智新。
她想把自己未來,兩年的伙食問題給解決了!
楊智新看了看林陽,想知道外甥的想法。
這個外甥鬼靈精,他的建議準沒錯。
林陽也看出了聾老太太的想法,嘿嘿一笑道。
“要我舅舅做也可以,但你得告訴我,這小黃魚兒哪兒來的,萬一是賊贓,我們可不敢要。”林陽說道。
做飯是次要的,林陽主要想知道,聾老太太屋子裡的金條是怎麼來的。
當然,他不指望聾老太太說真話,他是想從聾老太太的反應做出判斷。
只見聾老太太眼神躲閃,支支吾吾地說道。
“這……這是我們剛搬到四合院來的時候,在後院枯井裡發現的,就這一條,再也沒有了。”聾老太太解釋。
“不是你年輕時候偷偷攢的?”林陽問。
“放屁,老太太我身家清白,我才沒藏這些東西呢,反正你說破天,這也是我撿的!”這次她的眼神沒有閃躲,十分堅定。
林陽瞬間懂了。
這筆錢,是不義之財!
聾老太太不敢拿出來用,只能悄悄據為己有。
既然如此,聾老太太床底下那些黃魚兒,他就笑納了。
反正是無主的東西,放在聾老太太那兒,還不如放在他這兒。
聾老太太一個快入土的人了,拿著這些東西,將來不知道便宜誰呢。
正好,也讓這老太太嚐嚐被人算計的滋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