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物業工作人員就從資料裡找出了他們和“名佳商業調查公司”的租賃合同。
翻看著租賃合同,李牧然敏銳地發現這些核心信息:合同上的簽約日期是2月18日,約定簽約期限為1年。
“這麼說,這個公司是二月份才搬進來的?”翻看著租賃合同,劉奕帆微微皺眉問道。
“不是。”那個物業工作人員搖了搖頭。
“哦?什麼意思?”劉奕帆問道。
物業工作人員皺眉回憶道:“雖然我們簽約的確是2月份,但他們正式搬進來卻是在這個月的月初,算起來還不到一個月呢?”
“啊?這麼奇怪?”劉奕帆眉頭緊鎖,“他們簽約一年,卻只呆了一個月……”
“是不是他們真的幹了什麼違法的事情呀?”那工作人員繼續八卦著。
但李牧然和劉奕帆顯然沒有心思繼續理會他。
……
走出寫字樓,李牧然和劉奕帆都眉頭緊鎖。
“租了一年卻只用了一個月?而且,之前空了那麼久,他們搬進來的時間,恰好又是趙婷婷被害案前不久,……羅宗華一失蹤他們就跑路?而且這還是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冒牌公司……將這些信息串聯起來,你能想到什麼?”李牧然邊走邊問身旁的劉奕帆。
“我覺得……”劉奕帆皺眉思索道,“這個冒牌公司應該跟羅宗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其他的……我暫時還想不到。”
“恐怕……他們不止是跟羅宗華千絲萬縷的聯繫那麼簡單,”李牧然點點頭,“我倒覺得,這個公司更像是為了羅宗華量身打造的……”
“你是說……這是一個提前的佈局?”劉奕帆驚異道。
李牧然點點頭:“很可能是!”
“如果這個佈局是針對羅宗華而設的,那……他們想得到什麼?”劉奕帆問道。
“這個……我暫時還不知道。但這件事在信息點上有這麼多巧合,我敢肯定這絕對不是偶然的。”
劉奕帆嘆了氣,稍有些氣餒:““但……即使他們這個佈局是針對羅宗華的,那羅宗華都失蹤了,現在正在被我們警方通緝,羅宗華本人應該不會對他們構成什麼威脅才對呀,他們為什麼會跑路呢?”劉奕帆還是不解。
隨即,她想到了一種可能,眼睛一下子睜得好大。
她一把拉住身旁的李牧然:“啊……你說,有沒有可能,羅宗華昨天下午並不是自己主動失蹤的,而是被這夥人綁架了?而為了做這件事,他們連夜搬空了辦公室?”
李牧然也是渾身一震,他也被劉奕帆這個大膽的猜想驚出了一身雞皮疙瘩。
是啊,那幾個假冒的“私家偵探”是知道羅宗華的詳細情況的,如果他們知道了羅宗華身上現在有150萬現金,那麼,他們對他下手是絕對有可能的!
而他們在教學樓的地下停車場劫持羅宗華,並不用怎麼遮掩就能逃出警方的包圍圈,因為警方的注意力,並不在他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