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秋楚已經腦補出來,他去報警,警察將那個傻大個綁起來,然後槍斃,他哭唧唧的抱著宋宋的屍體,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把宋宋給葬了,然後替宋宋照顧好她媳婦兒。
就在俞秋楚按捺不住想要去警局報警的時候,有個半大小夥子,擦著鼻涕蹦蹦跳跳的跑了過來,遞給俞秋楚一張紙就跑遠了。
只見紙上只寫了簡單的一句話:
“我無事,速回家。”
俞秋楚認出來這是宋宋的筆跡,宋宋的字漂亮的不像話,大概是長年練武的緣故,宋宋寫的字格外有力道,而且宋宋習慣在開頭寫字的時候在下方點一個小點。
在同時,遠在首都的季家大哥,季雲謹也收到了弟弟的電報,往日弟弟總是在約定的時間才發一份保平安的信來,這麼多時日以來從無遺漏,因此當季雲謹收到信的時候怔了怔,看了一眼日期這並不是約定的時日。
當看到信上緊急的符號後,季雲謹神色一凜。
看著弟弟要求的事,季雲謹皺起了眉頭,這拐賣一事,在信息如此閉塞的年代,是何其的困難。
再看到弟弟要求儘快把自己給調回去,季雲謹更是一個頭兩個大,可是這個弟弟從小到大都沒有求過自己什麼事情,這件事情即便是走關係也要辦。
於是季雲謹拿起電話,撥了號碼說:
“幫我接通李司令。”
大概是一向從沒有求過人,季雲謹這番話說的尤其磕磕絆絆,索性對方賣他幾分面子,說是看看能不能運作運作。
知青返鄉的事情基本途徑就是有重大表現,或者是明年高考考回來,這冷不丁的把人給調回來實在是困難。
而季雲謹看著自己弟弟只給了自己一個名字,就讓自己來找人,這特麼不是開玩笑嗎?
“給郭局長打電話,託他幫個忙,找個人。”
宋宋頂著程染的名字跟著程蘭和五哥去了一處不算起眼的弄堂裡,在這個職工普遍住弄堂,大院的年代裡,這麼一座弄堂著實是平常的很。
宋宋第一次穿上女裝,為了讓自己看起來像程染那個傻子樣,刻意低下頭,走路步子也小了起來,見人便傻笑。
只不過宋宋平常不會這樣笑,也不會見人就笑,因此笑起來很是僵硬,倒是因著這幾分僵硬,看起來要更傻了些。
弄堂裡頭便是五哥說的那個人的地址了,五哥去敲了敲門,沒一會兒,便 有人隔著門問:
“哪個?”
程蘭湊過去說:
“我,你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