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舔狗,程染算是舔狗中的佼佼者了,沒有旁的原因,只因為她舔的最為拼盡全力,最為歇斯底里。
至於原身程染為什麼這麼死心眼的喜歡著季雲諫,那是因為她是個傻子。
程染:……
她的母親一個大家小姐硬生生的給全村最窮最無賴的人當老婆,那個無賴還動不動喝酒打老婆,家裡窮的幾乎是要餓死了。
而程染年幼的時候因為發燒而沒有錢看病,硬生生的把腦子給燒糊塗了,她的智商只有十二歲的水平,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傻子,只不過行動力,思考能力要比正常遲緩很多。
後來無賴喝酒掉進別人家的糞坑淹死了,就這樣她強撐著病體到那個人家來要賠償,為的就是給自己的女兒留一下東西讓她活下去。
而這頭豬崽就是那個人家的賠償。
酒鬼家暴父親的命,換一頭豬崽。
智商只有十二歲的程染並不是真的傻,她對於這些事情清清楚楚,在母親死後,她盡心盡力的養著這頭豬崽,因為不修邊幅,整日臭烘烘的而被俞秋楚這群渾小子叫做豬妹。
後來下鄉的有為青年來了,村委會看程染孤零零一個人,便打發她去給村委會養豬,算是給她個差事,那些渾小子一如既往的取笑程染,而季雲諫則是將那些渾小子給趕走了。
心思單一甚至是執拗的程染就偷偷喜歡上季雲諫了。
當旁人都因為下鄉而飢腸轆轆,面黃肌瘦的時候,程染就偷偷給季雲諫放豬肉。
甚至當季雲諫回去之後,程染也跟著跑了出去,她如同當初母親死去的時候,抱著一個豬崽跌跌撞撞的跟著季雲諫回到了城市。
到最後,她為了給生病的季雲諫送飯發生了車禍,臨死時還死死抱著懷裡的飯盒。
程染看著最後的結局,摸了摸懷裡豬崽的微微毛茸茸的頭,嘆了一口氣。
“幹活了。”
豬崽:“哼哼哼。”
外面嘈雜聲愈發兇猛,程染抱著豬崽走了出去,原來是母親從那個人家要來了一頭豬算作是抵了酒鬼父親的命,但是那家人突然反悔了,這個年的一頭豬可要比人命值錢。
而程染的母親為了不讓他們把豬抱走,就把豬跟程染關在房間裡,一個人拖著病懨懨的身體去跟他們對峙。
“當初說了給我們家,怎麼還能反悔的?咳咳,你們還要不要臉?”
原本也是大家小姐的女人,此時面色蠟黃,拖著直不起來的腰單薄的站在氣勢洶洶的人前,乾瘦的手臂攔著,死活不讓他們進去。
“當初是程四自己掉進去,是他命不好,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我之前不在家,我家娘們不會處理,這才讓你坑了一頭豬,今天無論如何你也要把豬給我還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