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梁進來時,看到臨窗的案前擺了兩撂書籍,“琬琰,如果英語太難,我可以請林娜教你。”
琬琰脫口道:“我會法語,她會英語,終有一日,我也能學會,還有半個月就要開學,我可以與同窗、老師請教。”
她現在的英語水平,能與書本的知識持平,雖未達到九級英語,好歹也能達到四級,而現下課本便是四級英語,編寫課程都是最實用的,她天天背,天天看,熟能生巧,總能會的。
張志梁遞過盒子,“送你的D國名牌鋼筆。”
D國機械製造在龍國世界最強大,此國的汽車最是實用,一支這樣的名版鋼筆足需幾百大洋。
這支鋼筆的價值就如後世的高端筆記本電腦,只有書香門第的富貴人家才買得起鋼筆。尋常的鋼筆少則十幾塊大洋,多則幾十塊大洋,除了豪富之家,誰也捨不得花幾百大洋買一隻鋼筆。
琬琰道:“志梁哥哥,很漂亮,我很喜歡,這支筆肯定很貴?像我這樣的學生用普通鋼筆就好。這麼好的鋼筆若帶到學校壞了、丟了,我一定會心疼死。當然,最珍貴的是志梁哥哥的心意,這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禮物,我一定會好好保存、愛惜。”
這時代的鋼筆可不像後世那樣容易破損,普通鋼筆可以用一生、一輩子,鋼筆筆尖壞了,再換一個繼續使。而手裡這種D國名牌鋼筆則是特製的,筆尖最是耐用。
她售了服裝設計圖後,得了一千二百塊大洋,花十八大洋買了一支鋼筆,又給李二、李三、崔萬貴三人各買了一支鋼筆相贈,她花了一百多塊大洋買了一塊懷錶送給張志梁,現下張志梁揣在懷裡的便是這塊懷錶。
琬琰取了筆帽,聞了又聞,“志梁哥哥,這鋼筆還自帶香味?是玫瑰味兒的。”
張志梁眼神閃爍,這不是今兒出門遇到了林娜,帶著她給自己的未婚妻崔琬琰選禮物,本想斥責走,林娜跳上他的車:“志梁,我請你看電影!前些日子,我跟大伯去了上海,那裡比我們奉天熱鬧多了,有好幾家電影院,還有戲院,亦有百樂門,可熱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