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小時後,姚若嵐閱讀完全部卷宗。
“許SIR。可以說話了。”
許文山開口:“我們認為兇手很聰明,具有反社會人格,你的判斷也是這樣的吧?”
“不一定,我覺得這名兇手很慌張,做所有事都是想一出是一出。”
怎麼可能?
一個能在犯罪現場冷靜的給屍體塗滿蜂蜜的兇手,做這些事竟然都是隨機的?
姚若嵐說:“蜂蜜只是假象。
試想一下,一個冷靜具有反社會人格的兇手,又怎會在三宗謀殺案中展現出不同的特點?
兇手只不過是一次次誤打誤撞的升級。
第一宗,老婦人謀殺案,兇手只是想搶錢,誤殺了老婦人,用的工具應該是老婦人家裡的一把水果刀。
他帶走作案兇器,擦去指紋,但是留下鞋印。
第二宗,他還是很缺錢,必須再次搶劫。
他總結了第一宗案件的不足,戴上手套、穿了鞋套,蒙面,拿著第一次行兇的水果刀,去工地找包工頭打劫。
但是他又遇到了突發事情,包工頭反抗。
二人搏鬥,在搏鬥中包工頭扯下兇手的頭套,兇手的樣貌暴露。
兇手發現案發現場竟然有一罐蜂蜜,他抓起那罐蜂蜜砸向包工頭的頭。
包工頭被打暈了,由於兇手的樣貌暴露,必須殺死包工頭,之後拿錢,慌張逃走。
所以在第二宗謀殺案中,現場的保險櫃、屍體,地上才會有亂七八糟的蜂蜜。
回家之後,兇手發現到手的錢還是不夠。必須要再做一宗案。
他又總結了一下,發現蜂蜜是個好東西,能夠招來螞蟻,螞蟻會破壞現場證據。
於是他去超市買了罐蜂蜜,進行了第三次劫案。
這一次,他決定直接殺人滅口,面對60多歲的紅豆杉木材廠老闆陳翁,他輕鬆制服。
行兇,奪財之後,自如的塗上蜂蜜,離去。
完成了三宗案件後,兇手拿到了他想要數額的錢,所以就暫時不在犯案了。”
許文山問:“你的意思,兇手可能是個爛賭鬼?”
姚若嵐點點頭:“我們去一趟澳城。”
姚若嵐拿起一張照片,第一宗案件,案發現場的照片,有一張皺巴巴的船票,去澳城的船票。
澳城與K城一海之隔,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賭場。
第一名死者是老婦人,名叫Gina。六十歲。在遇害的前一晚,去過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