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親是無罪的,那麼究竟是誰殺了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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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翻案,是1972年。
喬遠山請私家偵探查到,在案發前,家裡有請過一個門窗的修理工,修理工後來因為另一宗搶劫殺人案入獄,無期徒刑。
那時候的修理工已經七十多歲了。
喬遠山讓人去監獄問那個修理工,是不是他當年殺了母親,修理工竟然承認是。
喬遠山以為有轉機,立刻要求法庭翻案。
誰知修理工到了庭上,瘋瘋癲癲的大笑,“是我啊,就是老子殺的,我貪戀崔莉絲的美色,侵犯了她,再殺了他。”
可這並不是真的,崔莉絲死前並未受到侵犯。
修理工說他是用錘子殺的,對於怎麼殺死崔莉絲的過程說的模稜兩可。
他也老了,一會兒說是,一會兒說忘了。
很快,他的證詞就被法院駁回了,修理工不是兇手,他是在吹牛。
反正自己已經因為另一宗謀殺罪無期徒刑了,再認下一宗,他想讓自己更有名。
無論是什麼樣的臭名、惡名,遺臭萬年也是名。
還有一點,這個修理工很瘦小,穿的是40碼鞋,不是42碼。
最戲劇性的是審判結果:
1973年,法院審了一年以後,最後竟然再次認定喬翰生是兇手,他有罪。
理由應該是修正了對於上次重審的認定,畢竟上一次審判律師是鑽了空子——認為老法官、鮑羅有判斷不公的行為。
但這次又回到案件層面上,認為喬翰生是有罪的。
審判結果公佈後,喬遠山要求再上訴。
可證據越來越渺茫。
時間繼續流轉逝去,無論是法官、鮑羅、護士小美,到後來那個病死在監獄的修理工,全都已經不在人世。
更別說證據,全沒了。
再強大的律師團隊也無計可施,喬遠山不斷燒錢,也無用了。
這個世界只有他一人在關心結果。
而從那時候開始,他沉迷在一些奇奇怪怪的書本中。
人類的時間旅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當超越光速,可以逆轉時間。
與世界並存的另一個世界,人死後是否會出現在冥界?
又或者那不叫冥界。
腦電波——當人死去後,腦電波會消散。
可是,若是這個逝去的故人,在人間有親人思念著。
那麼人間的親人與故人之間的電波是否存在著某種聯繫,這種聯繫會生成一個新的世界?
也可以叫冥界。
倘若人間有人思念故人,那麼故人就會生活在冥界。
而當人間再無人思念,那麼故人最後被“牽引”的電波才會在冥界消散。
這種說法究竟成立嗎?可行嗎?
83歲的喬遠山,對面前的姚若嵐說,“夢境是奇妙的,也許,你那個叫十三妹的同事,真的能夠看見我死去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