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劫殺案所使用的是一把G49號黑槍,這槍肯定是在黑市上流通的。
警察找了幾個線人,追查源頭。
查到這種型號的手槍只有一個叫做水頭哥的人在賣。
三日後,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四十歲的裝修工阿東被警察抓獲,阿東就是購買這把手槍的人。
在阿東的家裡搜到了一個旅行袋,裡面有價值一千萬的現金珠寶。
還有那把剩下3顆子彈G47號消音黑槍。
阿東坐在審訊室內,警察將一個檔案袋拍在桌面上。
已經經過證實,這把手槍就是用來殺死唐淑娜的,子彈頭與在案發現場找到的吻合。
同時贓款也在,證據確鑿。
警察說:“說吧,現在是你最後的機會。”
阿東咳嗽了幾聲,雙手被手銬銬著,他用力讓手腕與冰冷的手銬摩擦,製造疼痛來緩解緊張。
鐵證如山,狡辯已是無用。
阿東說:“是我乾的。”
“幕後是誰指示你做的?”
“指示?”阿東握拳,將指甲陷進肉裡,“就是我一個人做的,窮怕了。”
“不可能吧?你是怎麼選擇作案目標的?”
“霍萬山,身家幾十億的富豪,誰不認識。”
阿東說,自己由於生活潦倒,而動了貪念,他曾在那個別墅區一帶幹過裝修的活,知道霍萬山的家在那裡。
他偷偷觀察了幾次,發現這別墅只有霍萬山和妻子唐淑娜住。而剛好他發現傭人又離開了。
屋子裡只有兩人,於是他選擇在夜晚三點進屋搶劫。
做這事,已經是重罪,那他也就決定在搶劫之後殺死這家主人。
他到了二樓,開槍殺死唐淑娜,而後逼霍萬山拿錢。
警察問了句:“這別墅有很多房間,房間的門都長得一樣,你怎麼確定當時唐淑娜和霍萬山就在二樓?”
根據現場發現的鞋印,阿東是直接從樓梯上到二樓,打開臥室的門,沒去過其他房間。
阿東沉默了一會,似乎是在組織說辭,而後說:“我是做裝修的,我當然瞭解哪個房間更像是主臥。”
“你還是不肯說實話嗎?”警察站起身,走到阿東身前,探下頭,問,“你應該認識一個叫做雷柏軍的人吧。”
冷汗刺激著,從阿東的頭上冒出。
“不認識。”
“你在說謊。”
警察說:“阿東,我們已經調查過了,雷柏軍原先和你都是道上混的,他曾是你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