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間,李美嫁過三任丈夫。全都不在人世。
也不知這麼說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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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丈夫阿來,和李美原是餘洛村的村民。
李美在家務農,阿來是個打獵的。
1978年的某天夜晚,阿來出去打獵,一日未歸。
李美是在一週後去警局報的失蹤。
當時負責案件的警察給李美做筆錄,問了幾個問題:
阿來有沒與人有過節?有沒欠債?你們夫妻關係如何?
李美如實作答,丈夫不沾賭和毒,老實本分,生活雖然拮据,但二人十分相愛。
警察去餘洛村附近尋了一圈,均無發現。
又過了一個月,阿來依然音訊全無。
當初警察有兩個判斷:
一是,阿來由於某種原因偷偷離家出走,也許是外面有了別人,也許是不可告人的原因。
第二種情況概率更大——
警察沒發現阿來有乘坐火車的記錄,也沒有酒店的登記信息。
其實那個年代找人不好找,手機傳呼都沒普及,很多酒店也沒有實名登記。
阿來失蹤得蹊蹺且突然,可能是在打獵時遇到了意外。
夫妻二人所居住的小山村極為偏僻,四面環山,還有許多沼澤地。
警察判斷,阿來有可能是在夜晚追捕獵物時,不小心掉進了沼澤中,那裡有許多沼澤,無法一一搜尋。
由於並無發現明顯的嫌疑人,也無法證實阿來是否遇害,警察只能將這案件當作一般人口失蹤案掛著。
時間一晃而過五年,阿來還是沒找到。
自然人下落不明過了五年,法理上可以認定阿來死亡。
李美也默認接受了阿來就是真的遭遇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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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年輕,嫁給了第二任丈夫譚昆,一個暴發戶。
1984年股票迎來牛市,譚昆入市炒股,隨便買什麼都是升,一年就賺了幾百萬。
譚昆逢人就說自己命好,找了個旺夫的老婆。
但命運這事很難說,大富大貴的譚昆第二年就死了。
死在雪地裡,凍死的。
一個下著大雪的夜晚,夫妻二人在自家的別墅裡,在火爐旁喝著美酒,配著頂級火腿。
兩人都醉得不行,李美回房睡覺,譚昆覺得好熱,醉醺醺地說要去外面走走,抽根菸透透氣。
屋內開著暖氣,譚昆又喝了酒,正當壯年,穿著一身短袖衫就下樓出門了。
就在自家門口的雪地裡晃來晃去。
按照留下的腳印,他就像是散步。繞著別墅走了幾個大大的圓圈,然後一頭栽倒,天寒地凍,凍死在雪地中。
在案發時,李美在家裡睡覺,睡得很沉,第二天一早發現丈夫不在,手機錢包都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