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都說是領養的,難道死者父親,真的是太傷心了,得了癔症嗎?
他報案說的一切,除了孩子是真的不見了,其他都是胡言亂語?
招待室裡,錢偉依舊堅稱是自己親孫子不見了。
“警官!不是這樣的!一定是孩子的母親,那個毒婦!他殺了我兒子,搶走了我的孫子!”
“你仔細想想,你兒子才十八歲,四年前你兒子才十四歲,而加上懷胎十月,也就是說你兒子十三歲就與一位女性發生性關係,並且生下一個孩子交給你兒子,這可能嗎?”凌茜不太相信。
“而且你們之前,不是都對鄰居說的是領養的嗎?”凌茜補充道。
死者父親突然表現得有些百口莫辯的樣子,他還是說道:“以前我也以為那孩子是我兒子撿回來的孩子,可是這幾天我越想越不對勁兒,怎麼剛好這麼巧我兒子被人殺死了,好好的孩子就不見了呢?而且我越想,這孩子和我兒子小時候就越像啊!你們相信我,一定是孩子的母親,是她回來殺了我的兒子!”
“你,孫子是今天不見的?”時冉覺得怪怪的,如果只是普通的拐走孩子,哪裡有人販子拐走孩子,還要清理掉小孩子生活過的所有痕跡的?
還是說,因為是領養的孩子,他們對孩子很薄待,所以沒有購置小孩子的用品?
死者父親渾身僵了一下,而後搖了搖頭,“不是,是接到報案那天,我回家,你們走後就沒有找到他了......”
時冉用筆敲了敲桌面,繼續問道:“那天我到你家去,並沒有發現小孩子生活過的痕跡,你也沒提,那時候你發現家裡有人來過了嗎?”
錢偉的頭又低了一分,說道:“沒太注意,你走後我就發現孩子不見了。”
時冉追問:“那為什麼隔了兩三天了才報警?當天為什麼不報警?”
錢偉辯駁道:“當時......當時是沒想到這些,我親生的孩子都死了,我還管領養的小崽子哪裡去了嗎?可是這幾天,我越想越不對勁兒,一定是那孩子是我兒子親生的,那個女人殺死了我的兒子,就是為了搶走我的孫子!”
時冉和凌茜對視一眼,他們覺得死者父親的說法,好像也不是沒有可能。
十三歲的男孩兒,已經性成熟了,如果和女孩兒發生關係,也不是沒有生下孩子的可能。
孩子母親生下孩子後也許並沒有能力撫養,於是就將孩子扔給了死者,而五年過去,死者因為上大學沒有錢,所以可能以孩子要挾孩子母親要錢。
這樣,之前他們對死者約人到廢棄工廠的猜測就合理了,而所約之人的身份也就出來了,就是孩子的母親!
再結合小賣部售貨員的證詞,當天他見到一個穿風衣,戴帽子和圍巾,留著長髮,提著一口棕色皮箱的女人,一切就都聯繫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