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在自己準婆婆面前,被自己的叔叔告知他想把兒子嫁給她,這是有多炸裂啊!
“女朋友而已,分了就可以了。”萊姆斯毫不在意的撇了撇嘴,倔強無比。
顏汐在一旁閉著眼睛假寐,一點都不管這叔侄倆的鬥嘴。
而瞿母,則是興致勃勃的加入了話題,就好似找到了有著共同話題的朋友一般,對著萊姆斯淺淺一笑。
“萊姆斯先生家中有幾個兒子?”
“三個兒子。”萊姆斯雖然好奇,但還是如實回答。
他這輩子再發現沒有能生出女兒的本事後,就和妻子不再為了生女兒而努力,而是直接將朝朝當成了女兒來疼愛。
所以他才會想要將小兒子帕德里克嫁給朝朝,只為了彼此之間建立起更加親密的關係。
在他看來,帕德里克未必對朝朝沒有意思,只是面對朝朝,太沒有自信了而已。
“那真巧,我也剛好有三個兒子,星河就是我的小兒子。”瞿母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朝朝,頗有一語雙關的意味。
朝朝瞬間明白了瞿母的意思,然後臉頰迅速泛紅,不自然的側頭看向窗外的風景,以此避開兩位長輩的調侃。
“什麼意思?”萊姆斯一頭霧水,他雖然中文說的溜,但僅限於認得字,更加深層次的理解他就不行了,尤其是現在瞿母這種話裡有話的,他是真的理解不了。
“萊姆斯先生想的,和我想的一樣,我們兩個這樣叫做不謀而合。”瞿母笑眯眯的解釋,但心裡卻對萊姆斯起了警惕之心。
哪怕他剛才的話是在誇她和星河,她也不能讓這些糖衣炮彈給迷惑了。
朝朝只能是她瞿家的兒媳婦,如果兒媳婦不行,她也不是不能讓星河入贅。
反正蝨子多了不怕癢,已經有一個瞿星海了,就不怕一個原本她就動過這個念頭的瞿星河。
“不謀而合?”萊姆斯依舊滿頭問號的看著瞿母,嘴裡重複著不謀而合這個成語。
恕他才疏學淺,不是很能理解這個成語中的意思。
隨後,他靈光一閃,瞬間明白了過來,震驚的看著瞿母驚呼“哦,我的天啊!你們華國人不是最在意這方面的事情了嗎?”
萊姆斯瞪大雙眼,再也維持不住紳士的形象,按照他了解的,華國人將男人嫁給女人這件事情,不是視作恥辱嗎?
怎麼,她?
“這有什麼,如今都是新時代了,那些糟粕早就該廢棄了,對於孩子們的嫁娶問題,我可是很開明的。”瞿母不甚在意的擺了擺手,說的那叫一個風輕雲淡。
她這輩子生了四個孩子,有一個能給瞿家留個香火就行了,現在年輕人思想開放,並不在乎這些舊俗禮制。
再說了,難道嫁出去的孩子生的就不是他們瞿家的寶貝了?
這簡直就是悖論。
“哦,我的天啊,您的思想真的很開放,這讓我歎為觀止,美麗的女士,你真的很棒!”萊姆斯回過神,立馬稱讚出聲,並且毫不吝嗇的堆疊了一串兒的語氣詞來表達他內心的激動。
難覓知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