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郭明誠談判的結果,飛宇音樂以打包價給方正做了授權。
以總價130萬元,賣了100萬個license。
相當於方正的每一臺MP3從飛宇音樂無限制下載歌曲,需要支付1.3元的成本。
每一臺增加1.3元的成本,相對於MP3動輒幾百元的售價來說,只能算微乎其微。
再怎麼說,也是幾萬首歌曲可以自由下載
多了這個功能後,對客戶的吸引力可是大增。
在同類產品中來說,可是產品競爭力的提升,挺划算的。
江飛宇問道:“琪宏,接口測試過了嗎?沒問題吧?”
陳琪宏回答道:“方正那邊每個型號的產品都提供了樣品過來,我們測試過了,都能讀取到序列號......”
合作層面上,飛宇科技沒法監督方正的出貨量。
研發部想了一個辦法,就是通過另外一種技術手段,實現廣義上的授權。
通過在驅動裡面加了一個接口,當MP3播放器連接飛宇音樂平臺時。
系統除了校驗秘鑰,還會自動讀取MP3的序列號。
因為產品的序列號是唯一的。
只要這臺MP3連接飛宇音樂平臺一次,就會被系統記錄唯一序列號。
以此作為統計總體數量的依據。
這種辦法其實有些滯後,因為總會有相當部分產品處於待售狀態,這些是沒法識別。
不過,從合作的角度來說,給人家佔點便宜也無妨。
比如說,我飛宇科技的系統記錄的序列號已經超過了100萬,而你方正卻沒有繼續購買授權。
那不好意思,是你違約在先,我只允許記錄時間最前面的100萬臺免費下載。
至於後面的產品,就無法享受這個功能了,系統會屏蔽掉。
這個事情在雙方談合作的時候,就已經擺明了說。
方正如果不想被消費者罵,就不會貪這點小便宜。
郭明誠非要拉著陳琪宏過來,就是借他的口,給江飛宇彙報這個接口的事情。
老郭同志實在不懂技術原理啊!
這話只能陳琪宏來彙報了。
合同價款這些內容,老郭之前都彙報過了。
江飛宇主要是審核回款比例和時間這些內容。
啥?
你說合同條款這些內容。
飛宇科技一直比較強勢,跟所有公司的合作,都必須使用飛宇科技的標準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