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孟鵬提到她,一想不過是兩個野種一年半載的租賃宅子錢,且往後對方不在鑫陽府,她樂得眼不見為淨,便直接應了下來。
“大人所言甚是,民婦願意給他們姐弟倆五十兩的安置費。”
吳玉兒一聽才五十兩,下意識覺得少。
但一想若是離開鑫陽府,到小地方去,那這銀子可不少。
找個鄉下,有孟大人出面的話,出十兩銀子蓋兩間青瓦房還是可以的。
之後剩下四十兩,拿出三十兩買地,留下十兩應急什麼,似乎也過得去。
只是她的兒女都是嬌生慣養長大的,如此受得了嗎?
想著,她就對孟鵬說:“大人,民婦還有一事求大人做主。”
孟鵬想從吳玉兒這邊得到更確切的證據,因此便道:“何事?”
吳玉兒見他沒拒絕,趕緊說:“陳家這些年因為民婦,得到不少益處。民婦被休,那民婦和孩子的東西理應歸還民婦。只是當初被趕出門,什麼都未來得及收,懇求大人做主,讓那些東西,全都歸還民婦和兩個孩子。”
孟鵬不想摻和這些家事,就回道:“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事你們自行商議。”
吳玉兒聞言有些失望,轉而看向跪在她身邊,控告她殺妻兒的陳老爺。
“老爺,娜娜他們喊了你十幾年爹,你陳家也是因為我,垚郎才會一直對陳家的生意頗有照顧。若非因為我,哪有陳家的今日?如今你休了我,請你看在我算是為陳家做貢獻的情分上,我那些珠寶首飾,還有孩子們的東西,都讓我們帶走可行?”
吳玉兒的一雙兒女,今兒也來了。
姐弟倆被人擠得站在大堂最裡邊,聽到這話泣不成聲。
他們都知道他們娘做了什麼事,也知道是死定了。
可是他們娘從高家要東西,管爹要東西,這些全都是為了他們。
姐弟倆也算是務實的人,早在他們娘被抓到現在,一個多月的時間,也算是看透了人情冷暖,更清楚銀子的重要性。
聞言目光希冀地看向他們曾經喊了十幾年爹的人。
希望他能看在以前的份上,願意讓他們帶走屬於自己的東西。